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
並請醫師於病歷上登載該處方單之輔具品項。該處方單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 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所列品項為限。 姓名: 男/女 生日: 年 月 日 科別(中文): 病歷號: 中文診斷 身分證號碼: 行動輔具 1.手杖 □鋁合金手杖 □不銹鋼手杖 □摺疊式盲杖 2.四腳手杖 □一般型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手柄加長(適用身高 170 公分以上) 3.腋下拐杖(身高超過 180(含)公分以上請加註身高) □鋁合金腋下拐杖 □不銹鋼腋下拐杖 4.助行器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加高型: 適用身高 175 公分以上) □摺疊式助行器(附座板、烤漆) 5.普通輪椅 □鋁合金輪椅(成人折背式: 座寬□16 吋 □18 吋) □不銹鋼輪椅 (塑膠圈輪 : 座寬□18 吋適用一般身型 座寬□16 吋適用較瘦小身型) □鋁合金輪椅(超輕型折背式) 6.特製輪椅 (申請鋁合金、不銹鋼高背特製輪椅需先經 ICF 鑑定,並檢附診 斷書及評估表,惟具中度以上肢障、平衡障礙、失智證明者免 附診斷書。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薦椎第二節 § 兩側恥骨中間 § 兩腿中間 § 橫切面 什麼是好的姿勢? § 矢狀面 ( 側面 ) § 頭頸 § 脊椎矯正器胸腔 ( 含胸椎 ) § 腹腔 ( 含腰椎 ) § 骨盆 § 中心點 § 外耳道、肩關節、髖關節、膝 關節、外踝前側 § 脊椎曲線 § 頸椎前彎 § 胸椎後彎 § 腰椎前彎 力的惡性循環 力 緊 硬 痛 § 增加肌肉的負擔 § 造成酸痛、緊繃 § 增加關節的壓力 § 退化、骨刺 § 失去彈性、活動度及柔軟度 § 姿勢體態不良 § 運動或工作傷害 § 導致側彎惡化 不明原因型脊椎側彎的 疼痛治療 vs. 矯正治療 疼痛緩解治療 側彎矯正治療 目的 減輕疼痛 體態歪斜不會改善 導正姿勢、脊椎、改善側彎度 數 適用對象 所有疼痛患者 有意願改變使用身體方式者 治療方式 針對痛部位或脊椎節數 復健、中醫、藥物、注射、手 術 根據側彎類型、大小及姿勢歪 斜方向去進行設計 ; 不特別針對疼痛部位進行治療 最終目標 改善疼痛,暫時性的改變體 態外觀的不對稱,只能達到 治標功能 改變使用身體方式 讓脊椎及身體達成平衡對稱 預防未來的疼痛、
列為每年學生檢查的必要項目。 對於未來可能研究方向,可分為四大方向,包括:發現自發性脊椎側彎的 病因、改良並提高背架的治療效果、骨科手術技術的進步以減低對患者的副作用 以及附加療法的治療成效考量。首先,對於自發性脊椎側彎的發生原因,有學者 將它定義為遺傳性疾病(註三十六)。就目前為止,學者從基因觀點研究脊椎側 彎問題的不多復健醫療器材,希望將來科技進步,能夠將脊椎側彎病患的基因加以解密,或找 出適合的基因療法或發明藥物,希望能加以減緩脊椎側彎的惡化問題。其次,背 架的矯正方式及材質也是有改進的空間,多數的背架都需長期的穿戴,造成許多 患者因疼痛而半途而費,並產生許多副作用。第三、外科手術因為是侵入性的治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7 療,手術前需要考慮的因素太多,除了考慮開刀的風險之外,手術後仍需考慮復 建及其他副作用,因此,需投入更多相關手術技術進一步研究。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證明正本。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二、本會「醫療輔具暨 鑲牙申請作業」系 統有申配義眼紀錄 者,得免附診斷證 明書或身心障礙證 明。 其他醫 療輔具 ( 項 目 如附錄 一)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身障 或身體孱 弱人員 依 器 具 使 用 年 限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保合約醫 療院所診斷 證明書正本 或效期內之 身心障礙證 明正本(除 外項目,請 見備註),台北輔具公司並 於診斷證明 書敘明申請 輔具項目。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各 級榮院 一、手杖得由受理申請 單位開具之評估紀 錄表替代診斷書, 評估紀錄表格式如 附錄二。 二、盲杖、四腳手杖、 拐杖、摺疊式助行 器、一般型輪椅、 洗澡、便盆兩用椅 輔具得檢附效期限 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申請(詳附錄 一備註)。 三、義肢類需具肢障身 心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應先依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 規定申請給付,並 達附錄一之最低使 用年限後,因需要 而重新製作者始得 申請。得依實際需 求申請雙側義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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