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本身使用身體力量不當 如何預防疼痛? § 改善姿勢體態和側彎度數 § 增加活動度、柔軟度、彈性、肌肉的穩定度 § 減少不正常外力對身體的衝擊 § 減少自己使用身體的力量
不會造成疼痛 § 神經型側彎 § 先天性脊椎側彎 § 原發型 ( 不明原因型 ) 側彎 非結構型 ( 功能型側彎 ) § 關節炎護膝因疼痛導致側彎,但疼痛部位不 限於脊椎 § 肌肉痙攣 § 發炎 § 椎間盤突出 為什麼會疼痛? § 正常的力 ( 重力 ) 施加在不對的結構位置上 § 姿勢體態不良 § 脊椎側彎 § 不正常的力施加在身體上 § 工作 § 運動 § 意外傷害的外力 § 自己本身使用身體力量不當 如何預防疼痛? § 改善姿勢體態和側彎度數 § 增加活動度、柔軟度、彈性、肌肉的穩定度 § 減少不正常外力對身體的衝擊 § 減少自己使用身體的力量 § 避免並改善疼痛 什麼是好的姿勢體態 ? § 由不同面向觀察 § 正面或背面 ( 冠狀面 ) § 側面 ( 矢狀面 ) § 上面或下面 ( 橫切面 ) § 好的姿勢體態 § 冠狀面和矢狀面的身體中心點 完全垂直地面 § 關節受力最少 § 肌肉負擔最小 什麼是好的姿勢? § 冠狀面 § 眼睛、肩膀、骨盆等高 § 眉心、鼻尖、下巴、兩側鎖骨 中間 § 每節脊椎的中心 §
右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13-2.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膝上義肢一左側 □膝上義肢一右側 □膝離斷義肢一左側 □膝離斷義肢一右側 □醫療護腕推薦膝下義肢一左側 □膝下義肢一右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左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右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左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右側 □毛套(下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14.特製背架* □騎士(塑膠)背架* □騎士泰勒(塑膠)背架* □CASH 背架* □波士頓背架* □膠夾克* 15.其它輔具: (非規定之品項不予受理) □ 編號 6-15 為量身訂製型輔具,如無法確認確切之品項, 請勾選「編號」即可;或先電洽臺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 (TEL:2875-7385)或合約單位(依公告)確認品項後勾選。 *項目: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 業量製。 醫師(職名章): 醫企部(室)或臺北榮總身障 重建中心單位主管行政審核 確認(職名章) 頸圈(MIAMI)測量示意圖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騎士泰勒背架(Knight-Taylor Brace)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 心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九 部分手掌義肢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十 肘上手鉤義肢醫療護腕推薦(自體驅動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一 頸圈(硬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二 頸圈(軟質)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四三 頸圈(MIAMIJ) 具 一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等 醫 事 人 員 開 立 的 量 測 表 ( 附 錄 五),以利製作。 四四 四柱式頸支架(美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醫療護腕推薦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乃由七節的頸椎椎體及椎 間盤環繞保護。 頸椎病變之致病因素相當多,包括發炎、腫瘤、血管異常、先天結構異常等, 但仍以外傷及退化為大宗。 一、臨床症狀 1. 脖子酸痛、僵硬、活動困難、無法後仰。 2. 單側或雙側的肩膀,上臂、前臂甚至手指放射痛或麻痺。 3. 手臂或掌間肌肉萎縮,指端無力。 4. 醫療護膝推薦四肢輕癱甚至重癱、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痺導致死亡。 二、診斷工具 1. 頸椎動態性 X 光:評估頸椎的穩定度,骨刺的嚴重度,椎孔是否狹窄及椎間盤 的變化。 2. 神經傳導及肌電圖:判斷頸椎神經根病變及影響範圍,以便與周邊神經病變區 分。 諮詢電話:(03)492-3030 專人掛號專線:(03)493-1010 桃園縣平鎮市廣泰路 77 號 壢 新 凡 事 用 心 對 您 無 限 關 心 3. 電腦斷層加上脊髓攝影:因具侵犯性及易生併發症目前已少用。 4. 核磁共振造影(MRI):診斷的利器,若是保守治療無效或是相當明顯而嚴重的 症狀,臨床醫師則醫療護膝推薦會安排以便判斷是否需手術,且需手術幾節。 三、治療方式 1. 保守治療:如藥物、復健、整脊術、頸圈護具、局部注射。 2. 手術治療:一旦保守治療 4~6 週無效或神經症狀持續惡化為適應症,頸椎手術 分前路及後路,目前以前路手術為主,因其傷口小,減壓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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