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台北輔具公司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進行日常工作搬運各 式貨物,因各類貨物包裝不同及運送過程講求速率時效,加上搬運作業環境及空間限制,常重覆性進行 抬舉、握持、攜物行走、推、拉等動作與姿勢,容易產生肌肉骨骼傷害的健康危害,常見潛在危險因子 包含: • 長期及重複動作 • 過度使力 • 不正確工作姿勢或固定姿勢過久 • 不當工具或設備的使用 • 振動或異常溫度 • 醫療頸圈推薦社會心理壓力 • 工作滿足度低 貳、常見肌肉骨骼傷病的健康危害 常見肌肉骨骼傷病的健康危害 一、 下背疼痛 (一) 成因: 人體脊椎骨是支撐人體的重要結構,由頸椎(C1~C7)、胸椎(T1~T12)、腰椎(L1~L5)、薦骨及尾骨形成,內 含脊髓及神經根受其包護,椎骨間有椎間盤負責緩衝壓力。搬運過程身體姿勢不正確加上物品過重,易 造成下背部肌肉韌帶拉傷。當身體過度前彎加上搬運技巧錯誤,過大的力量使上下節脊椎骨壓迫椎間盤 軟骨,易造成椎間盤突出,向外膨出壓迫神經根影響到腰椎神經根,
2.振興公園地下停車場:臺北市北投區天母西路 112 號。 脊柱側彎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醫療頸圈推薦復健科 物理治療組編印 著作權人: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復健科物理治療 本著作非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轉載、翻印或轉售 ■定義 脊柱側彎是指一種脊椎的變形問題,脊椎正常由從 正面看來一條鉛直線,而側彎以後變形為左右彎曲的曲 線,可能是一個或是多個連續側彎造成的,可能發生在 頸椎、胸椎、腰椎或其中兩者同時發生。 脊椎正常是由上而下一直線,左右兩側的肌力是平 衡的,若當一側肌力大於另一側時,造成上下的脊椎往 同側彎曲,形成一個 C 形的曲線,若是處於更複雜的情 況,可能會有兩個 C 形而造成 S 形的狀況,也就是我們 所稱的脊柱側彎。 ■病因 造成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結構性問題(Structural Scoliosis):由病變所引 起不可逆的脊柱側彎,例如神經肌肉疾病(小兒麻 痺、脊髓損傷、進行性的神經肌肉疾病)、骨病變 疾病或自發性疾病。 非結構性問題(Non-structural Scoliosis):又稱 為功能性或姿勢性的脊柱側彎,多為由雙腳不等 長、不良的姿勢習慣及肌肉不平衡所造成的,是有 機會再矯正回正常姿勢的。 ■評估 脊柱側彎的病人,外表上看來會有以下幾點: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七 美觀性肘上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八 美觀性肘上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脊椎側彎矯正背架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九 膝下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十 膝下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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