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再有占用民地的狀況。 但多年累積下來「先占再說」的公保地卻也成了財政包袱,像是台北市未取得的公保地面積就高達一二五五公頃,公告現值總額一.四七兆元,地主超過二十萬人,怎麼補償地主成了頭痛難題
新光代書持分道路用地貸款全程不綁約,亦可隨借隨還無違約金,彈性還款無負擔。還有任何道路持分意思需要了解的, 除了道路持分,你可能還想了解... 持分土地貸款利息利率怎麼算?1分鐘看懂土地利息算法 持分土地如何分割?可以強制分割嗎?分割費用、登記說明看這篇 持分的土地可以買賣收購道路用地嗎?共同持分土地分割的目的是? 如何辦理共有土地分割?土地分割3大種類一次看 現在這塊土地(公告現值)五○%賣你!現在就跟我買!」六月八日台北市政府一樓大廳,參與「容積代金公民論壇」的黑衣男子一手抓著土地權狀,滿臉憤慨衝著台北市長柯文哲咆哮。後方白髮蒼蒼的薛先生也站起來附和,「我九%就好啦,我九%賣你!我去年參加標售就開這個價,賣不出去!」 怒氣沖沖的黑衣男子和薛先生同是「 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簡稱公保地)地主,他們持有的土地長年以來被挪作大街小巷或公園綠地,但政府從未給予補償。雖名為地主但無法主張權利,有些人自我解嘲,即使家中土地在精華地段,也不過是「紙上富貴」罷了。這一天為了公保地「怎麼補償」、「誰來補償」等問題,地主槓上了柯文哲。 公共設施保留地:指政府原本應該徵收卻未徵收的私人公共設施用地, 分為「已開發未徵收」和「未開發未徵收」。 公保地爭議由來已久。早期都市計畫規畫公共設施時,未先徵收便直接將私人土地畫設為道路、公園或學校用地。直到一九九二年,行政院函示「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後,才不再有占用民地的狀況。 但多年累積下來「先占再說」的公保地卻也成了財政包袱,像是台北市未取得的公保地面積就高達一二五五公頃,公告現值總額一.四七兆元,地主超過二十萬人,怎麼補償地主成了頭痛難題。 搶手貨:公保地一坪換三坪
可以,但綜所稅最多只能折抵道路用地公告現值16%很不划算。 道路用地在門前,賣掉怕被圍堵沒路可走嗎? 既成道路雖為私有,但地主無權圍地私用,只能痴心等候補償,已賣掉 之道路用地多是捐地給政府換取容積獎勵道路用地買賣,所以無私用圍堵情事。 道路用地需全部所有權人蓋章同意買賣嗎? 不需要,只要部份持有人就可以做部份轉讓。 道路用地可以移轉嗎?可以的。 為什麼政府遲遲不收購我的道路用地? 不是已經納入都市計畫了嗎? 因為政府每年編列的預算有限,無法收購所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所以才有列
財政部因應93年1月捐地節稅須按實際購地成本計算捐地價值,已要求各受贈機關接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捐贈時,不要再在捐贈證明上註記土地公告現值,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自93年1月1日開始,民眾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後轉贈給政府,須按實際購入公設保留地的成本,做為所得稅捐贈扣除的金額。這項規定,是為避免公設保留地公告現值目前普遍較市價高之下,民眾低買公設地,但高報捐地價值,侵蝕國庫稅基。 93年元月開始,受贈公設保留地的機關道路用地,在核發捐地證明時,可以記載受贈土地的面積、持分等基本土地資料,但有關土地的公告現值,可以不必再加以註記。 財政部表示,這項要求的目的,在於避免93年開始民眾持捐地證明要求扣抵綜合所得稅時,發生認定捐地價值的爭議。 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個人購地後對政府進行捐贈,申報抵稅雖無金額上限規定,但民眾必須檢附以下證明,才可以辦理報稅手續,包括:
一併徵收。另外,本計畫道路用地範圍並未大範圍徵收農牧用地 ,因此對於大範圍之 農業用地完整性影響甚微。 (三) 文化及生態因素評估: 1.因徵收計畫而導致城鄉自然風貌改變: 本案係在既有道路縣道 193 線進行拓寬工程及利用既有農路連接新建橋梁跨越富源溪 銜接台九線拓寬路段,道路用地爰此工程完工後,對於現有城鄉自然風貌影響輕微。此外,未 來在景觀工程設計上以兼顧生態與基地保水為理念 ,在植栽選擇上以抗污、耐旱、防 噪音之原鄉樹種為主,營造景觀綠化廊道,延續農村生態景觀,減緩交通建設與周邊 城鄉自然風貌景觀衝突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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