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會轉以其他方式獲得容積獎勵,公保地市場因此萎縮。這些公保地賣不出去的地主,則成了容積代金改革的第一道阻力。 敗因二:市府收購價過低 過去市府收購公保地價格過低,也讓地主對代金制充滿疑慮

 土地買賣與貸款有限制地種嗎? 基本上土地買賣沒有太多的限制,但是要注意的是若該土地有限制登記,則無法將所有權轉移,也就是不得進行買賣,需要清償債務並將該不動產的債權塗銷才行! 如何賣土地?道路用地土地買賣流程怎麼走? 土地買賣文件如下(僅供參考) 賣方所需攜帶的文件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正本 攜帶印鑑章並交付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1份及房屋稅單、地價稅單等資料,並得加蓋專用印章 賣方完納土地增值稅款及欠稅費款 買方所需攜帶的文件


但台北市向來是政策領先地區,一旦推動成效不俗,不排除全台各縣市會跟進,讓衝擊擴散到全台,因此,提醒全台的道路用地地主都應謹慎面對。 至於受到衝擊的地主,當前仍有三方向可因應,陳碧源表示,一來如果屬於未確定的交通系統用地,可等台北市府解編或主動申請解編,讓土地價值全面回復;二來可等台北市府主動徵收,會有公告土地現值約1.2倍的收益;最後也能看看是否能納入都更開發案,雖然時程較久,但權利變換的價值也會比較貼近市價。 道路用地有何用途? 1.您在等政府徵收道路用地嗎? 公共設施保留地價值日益滑落,既成道路不徵收已成既定事實,政府財政赤字,高達八兆元徵收預算遙不可期,財團收購捐地抵稅也已禁止( 台北市抵稅最多也只能16%,不如賣掉 ) 。 2.道路用地可當祖產留給子孫嗎? 可以,可以代代相傳,但子孫持分越分越少而且日益貶值未來容易起紛爭或是未辦繼承遭政府代管,絕非所願吧! 3.道路用地可抵所得稅、遺贈稅嗎? 可以,但綜所稅最多只能折抵道路用地公告現值16%,而遺產稅現在只徵收10%用道路用地折抵更不划算。 4.道路用地在門前,賣掉怕被圍堵嗎? 既成道路雖私有尚未補償,但地主無權圍地私用,只能痴心等候補償,已賣掉之道路用地多是捐地給政府換取容積獎勵,所以更無私用圍堵情事。 5.道路用地需全部所有權人蓋章同意買賣嗎? 不需要,只要部份持有人就可做部分轉讓。 6.道路用地賣掉需繳增值稅嗎?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買賣移轉過程沒有任何稅務問題。 為什麼有人要收購道路用地? 因為建商要蓋房子,需要使用容積移轉獎勵來降低成本,會收購道路用地的一般有,土地開發公司,房仲業者,個人投資客,建設公司,但最後也都是賣給建設公司,因為幾乎也只有建商才有容積移轉的需求。 有些人說一般地主持有道路用地其實根本沒有用? 1、不能說沒有用,應該說用不到,因為說要抵稅,那太划不來,只能抵一點點。 2、而且有公告現值,老人年金就不能領,各種福利隨著消失。 3、如果要容積移轉,地主要有一塊500平方米( 相當約151坪 )以上的建地(7/1號後改為1000m2)。 4、道路用地地主賣出以後,建商是捐給當地政府,以換取容積移轉的獎勵,但對那塊地並不會有影響,很多人分配到的路地可能是在自己家門口,或者用來停車,不知道的人會怕自己家門口會被封起來,或者是車也不能停了,其實是不會的,只要被規劃成道路,就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可以改變這個道路,這是人民的通行權力。 一般仲介購買後在賣給建設公司,賺取差價,例如購入價是 30%的公告現值,但賣出賣 50%不等,意思就是說地主賣出土地,最後真正到建商手上已經經過好幾層,地主等於被剝削了好幾次,當然建設公司也有在購買土地,不過土地開發公司和很多中間人都想賺取抽成,很競爭,所以很多人都被中間商以較低的價格收購了。 關於持分的問題,有些地主想要賣,但她不敢賣,可能是因為兄弟親戚的關係,但是其實路地的持分是可以直接買賣的,也不會影響其他持分人權益。 財部修法防堵非現金捐贈將排除抵稅 這項修法動作一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可杜絕利用土地、靈骨塔、電腦軟體、股票、圖書古畫等實物捐贈節稅行為。 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列舉扣除項目的捐贈扣除額,准許納稅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二○%範圍內,可以申請扣除;對有關國防、勞軍的捐贈及對政府的捐獻,則無金額限制,全數均可列為綜合所得的減除項目。一般民眾除了捐贈政府機構者,可全額扣抵外,若捐贈財團法人醫院或文教基金會者,可扣抵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二○%,若捐贈私立學校者,可扣抵五○%。 稅務人員說,過去以現金捐贈為節稅管道,均是由會計師協助高所得者處理,但在民國九十一年之後,捐地節稅與捐贈靈骨塔等節稅管道暴增,目前非現金捐贈逃漏稅手法,普遍由財務顧問或土地代書等仲介集團,在背後協助高所得者處理。 為防範富豪透過各種奇怪的非現金捐贈手法逃漏稅,財政部決定一勞永逸研擬修正所得稅法,將「非現金捐贈」排除在列舉扣除額抵稅項目,未來只准以現金捐贈抵稅。 為什麼有人要收購道路用地?

敗因一:建商縮手 更難賣地 全國公保地受害地主自救會祕書長李奇昱解釋,由於台北市限制公保地位十五米以上道路者才能做容積轉移,因此在市場上有流通價值的多屬於這類道路用地,「以仁愛路來說,你家公保地在仁愛路上,過去可以開價開到公告現值一八○%;如果是仁愛路後側六米巷道的公保地,市場價值不高,仲介也不太會收。」 三年前郝龍斌推出容積代金制度後,本身從事公保地買賣收購道路用地多年的全國土地開發產業工會理事長翁聖儒觀察,由於政府訂下的代金金額偏高,建商算一算覺得太貴,就會轉以其他方式獲得容積獎勵,公保地市場因此萎縮。這些公保地賣不出去的地主,則成了容積代金改革的第一道阻力。 敗因二:市府收購價過低 過去市府收購公保地價格過低,也讓地主對代金制充滿疑慮。二○○三年,財政部為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保地,因此訂下試辦計畫,由中央編列預算協助地方以競價方式收購公保地。 ○五年,中央將補助上限訂為「收購土地公告現值的一五%」,超出部分由地方自籌經費,各地方政府便將「公告現值的一五%」定為收購上限,參與競價的地主得把賣價壓在公告現值一五%之內,才有機會讓市府把土地買回。 會參與競價的多是無法進行容積收購道路用地轉移的公保地,唯一能賣的對象只有市政府,但市府每年僅編列二千萬元左右的預算拿來買公保地。賣壓大、競爭多,價格就低。因此雖然上限是一五%,但過去市府平均以公告現值的八%、九%就能買回公保地。 尤其讓同為公保地地主憤慨的是,「三年內有一半的公保地是走容積代金模式,市府總共收了六億元。但去年也只拿二千萬元出來向地主買,最高收購價才公告現值的九%。」公保地主洪先生質疑,道路用地買賣政府明明收了這麼多錢,卻只拿一點點跟地主買,到底有沒有誠意解決公保地問題? 薛先生去年參與競價,開價僅有公告現值的九%,「但也一樣輪不到我,因為去賣的人很多啊。如果全面實施容積代金的話,買家只有市府一家,一年又只買一點點,那地主要等到何時才賣得掉?」 競價: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請,以出價占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優先收購。

2.因徵收計畫而導致文化古蹟改變: 初步調查計畫沿線未有文化古蹟,故徵收計畫對文化古蹟並無改變。未來施工若發現 問話資產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50 條之規定辦理,儘量降低對文化資產之衝擊。 3.因徵收計畫而導致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 本事業計畫係道路拓寬及橋梁新建工程,買賣道路用地徵收土地範圍有限不致影響原本農作,純屬 交通事業之興闢作業,因此改變之影響使得當地交通更為便利,對其原本之生活條件 或模式有正向之影響。 4.徵收計畫對該地區生態環境之影響:

道路用地收購道路用地買賣之前,先知道道路用地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等待政府徵收 道路用地可以直接等政府徵收,道路用地但是目前公共設施保留地價值愈來愈低,既成道路已不徵收,且因政府財政困難,要等政府徵收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了或者遙遙無及。建議民眾找專業台北建設公司做容積移轉、買道路用地,推薦找專做道路用地買賣的士林虹展建設辦理。 二、容積移轉做容積移轉可說是較的用途,就是將一塊土地的可移出容積,移轉到其他可建築土地或建物來使用,對於都市更新計畫是很有利的做法,可讓受限制的土地,移轉到同一都市計畫地區的其他建地使用。 三、容積交換 利用坪數交換的方式來辦理容積移轉,坪數分配方式,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51條,主要有「分配建物」或「現金補償」兩種容積交換方式。 道路用地收購QA 道路用地蓋房子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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