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法生產板材可使用酚醛 樹脂或尿醛樹脂作黏結劑。還可在稀漿中加入很多化學成分作為添加劑

硬化板(高 密度板)和中密度板既可使用溼法技術,也可使用乾法技術生產,但絕緣板 (低密度板)只能使用溼法技術生產。溼法技術發現較早,由造紙業引用而 來;而乾法技術發現較晚,低甲醛木地板源自微粒板製作技術。溼法係將稀漿和水均勻 鋪在篩子上面,形成網層,最後進行壓製、乾燥、切割和表面處理。溼法 製作的板子是靠黏結劑樣的木質成分和形成的氫鍵連接在一起的。乾法的 製作過程基本與溼法相同,但是在稀漿倒在篩子上之前應先加入聯結劑(可 以是熱擬樹脂、熱塑樹脂或乾性油)。一般而言,乾法生產板材可使用酚醛 樹脂或尿醛樹脂作黏結劑。還可在稀漿中加入很多化學成分作為添加劑, 其中包括防火劑和殺菌防腐劑等。 概括地說,微粒板及其相關製板的安全衛生問題與合板製作十分相 似,只有纖維板的漿化作業例外。在原料的生產過程中會產生木質塵埃, 木質塵埃的量隨木材溫度和技術性質的不同有很大的差別。在板材切割和精加工時最有可能產生大量木質塵埃。沒有工程控制或工程控制效果不好,磨削作業產生的木質塵埃特別多。
 


而上櫃也是 70 公分高 225-70=155(註十五)(三) 良好之家具設計應具備之要求 家具是一種以滿足生活需要為目的,而以追求視覺表現為理想的共同產物。唯有機能 和形式結合成為一體的家具,始能兼顧身心雙方的需要,發揮高度的價值。家具的機能以 舒適和便利為基本需要;以發揮彈性和節省空間為最高原則;同時,並需具有耐久使用和4系統家具的探討易於維護等主要條件。(註十六)不論是何種家具設計,不因地域或時間或時代的不同設計本身之價值高於表面之色彩 和裝飾,如何用心周詳的規劃才能符合使用者的需求,達到舒適又具實用性或收納性更具備現代簡約風格。以下是良好之家具設計之基本要求。(註十七)1. 符合真善美原則 2. 設計者個性差異與設計之特殊風範 3. 木材之經耐久性 4. 良好的木材之選擇5. 木材之機能性(註十七)6. 品質之控管 在設計一組系統家具中,我們要考慮到種種因素,其中列出了五點有關木料部分應該 特別注意之事項如下: 1. 選用適當的木材,而選材時應考慮機能、經耐久性,經濟效應及美觀等…。 2. 選用適當的扣接件,而使用數量不應過多,釘槽方向應與木紋同一方向。 3. 珍惜森林之所能用木材,而不其浪費,且對木材有一種親切與友善感。 4. 設計者應發揚木材之優點,由設計及手工呈現。 5. 精工可增加美艷。


其中TLTV與SW都分別具備合法性認證(VLO)與守法性認證(VLC)兩階段性驗證服務,Proforest將此七個驗證系統的木材合法性定義對應前5大要項,且將第五項進一步切割成「遵守貿易與出口程序要求」以及「遵守國際公約,例如國際勞工組織公約(InternationalLabour Organization, ILO)、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CITES等」,形成六項標準,對應結果如表2。可看到除了SW 與TLTV的VLO,其餘5個自願型合法性認證機制基本上都涵蓋了此6項標準。相對上,VLO僅提出遵守所有關於當地國家級與地方級的森林資源管理法,未擴及勞工、福利、衛生等其他層面的法規,所以在第二項的表現上僅屬於部分包含。然而兩個VLO之間亦有有些許差異,TLTV的VLO並未特別強調必須遵守貿易與出口程序要求,比利時木地板僅規範不得違反相關的國際公約,可算是最簡易之驗證機制。綜上所述,無論是國家型或自願型合法性認證機制,對於合法木材的定義大抵包含了這5或6項標準。結語永續林業應體現對環境與社會負責的森林管理及貿易,木材合法性只是實踐此終極目標的前置作業,未來期許產業能超越法治規範,自發地保育森林並為下一世代留下資產。現階段而言,合法的木材貿易已成為林產業的表1 各方木材合法性定義比較Proforest FLEGT VPAs EUTR 英國、丹麥、比利時與荷蘭TPP合法的伐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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