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憑觸覺感知提供視覺障礙者辨識資訊之文字符號。104.7 路緣坡道:穿過路緣石或是建在其上的短坡道。104.8 標誌:由陳列的文字、符號、觸覺裝置或是圖畫所組成的建築構,用以傳達資訊
104.2 無障礙設施:又稱為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係指定著於建築物之建築構件,使建築物、空間為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及使用,無障礙設施包括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
路走廊、樓梯、昇降設備、廁所盥洗室、浴室、角鋼diy輪椅觀眾席位、停車空間等。104.3 無障礙設備:設置於建築物或設施中,使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
及使用建築空間、建築物或環境。如昇降機之語音設備、廁所之扶手、有拉桿之水龍頭等。104.4 無障礙通路:符合本規範規定的室內或室外之連續通路可使行動不便者2獨立進出及通行。
104.5 動力輔助門:使用動力機制來操作及控制的門。104.6 點字系統:可憑觸覺感知提供視覺障礙者辨識資訊之文字符號。104.7 路緣坡道:穿過路緣石或是建在其上的短坡道。104.8 標誌:由陳列的文字、符號、觸覺裝置或是圖畫所組成的建築構,用以傳達資訊。104.9 觸資訊:可經由觸覺感知傳達資訊之方式。104.10 引導設施:指為引導行動不便者進出建築物設置之延續性設施,以引導
0.5 公分以下者得不受限制。205.2.3 室內出入口:門扇打開時,地面應平順不得設置門檻,且門框間之距離不得小於 90 公分;另折疊門應以推開後,扣除折疊之門扇後之距離不圖 204.2.4
7得小於 80 公分(圖 205.2.3)。205.2.4 操作空間:單扇門側邊應留設適當之操作空間,角鋼diy其操作空間因門扇開啟之式及到達門之方向不同而異,分別標示其所需之操作空間。
圖 205.2.4.1 推拉門操作空間圖 205.2.3折疊門8圖 205.2.4.2 推開門之操作空間 9圖 205.2.4.3 無門扇之開口所需之操作空間圖 205.2.4.4 風除室所需之操作空間 10205.3 驗(收)票口
淨寬不得小於 80 公分,前後地板面應順平,且地板面坡度不得大於 1/50。205.4 門205.4.1 開門方式:不得使用旋轉門,若使用自動門,必須使用水平推拉式
且應設有當門受到物體或人的阻礙時,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此裝置應透過感應到地板面 15~25 公分及 50~75 公分處之障礙物來啟動。205.4.2 門扇:若門扇或牆版為整片透明玻璃,應於地面 120 公分至 150 公分處設置告知標示(圖 205.4.2)。205.4.3 門把:應設置於地板上 75-85 公分處(圖 205.4.3.1),且門把應採用
中心線左右各 50 公分(圖 506.5)。506.6 扶手:小便器二側及前方應設置扶手,垂直牆面之上側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85 公分、垂直牆面之下側扶手下緣與地板面距離為65-70 公分;平行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120 公分;兩垂直牆面扶手之中心線距離為
60 公分,長度為 55 公分;兩側垂直地面之扶手距離牆壁之距離為 25 公分(圖 506.6)。507 洗面盆07.1 適用範圍:鐵架diy無障礙洗面盆或洗手槽,應符合本節規定。507.2 無障礙空間:洗面盆前方不得有高差。圖 506.5圖 506.633507.3 高度:洗面盆緣距地板面不得大於 80 公分,且洗面盆下面距面盆邊緣
20 公分之範圍,由地板面量起高 65 公分及水平 30 公分內應淨空,以符合膝蓋淨容納空間規定(圖 507.3)。507.4 水龍頭:水龍頭應有撥桿,或設置自動感應控制設備。507.5 洗面盆深度:洗面盆邊緣距離水龍頭操作桿或自動感應水龍頭之出水口
之中心線距樓地板面 85-90 公分,下組呼叫鈕上方適當位置應設置長寬各 5 公分之無障礙標誌(圖 404.2)。、點字符號,單一浮凸字時,長寬各 8 公分以上。二個或二個以上浮凸字時,每一個浮凸字尺寸,應寬 6 公分、長 8 公分以上,標誌之中心點應位於樓地板面上方 135 公分,且標示之數字需與底板的顏色有明顯不同﹙圖 404.3﹚。圖 404.3 24405 昇降機門405.1 昇降機門:昇降機門應水平方向開啟,並為自動開關方式。如果門受到物體或人的阻礙時,鐵架diy昇降機門應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此裝
置應透過感應到地板面 15~25 公分及 50~75 公分處之障礙物來啟動。405.2 關門時間:梯廳昇降機到達時,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不應少於 5 秒鐘;若由昇降機廂內按鈕開門,昇降機門應維持完全開啟狀態至少 5 秒鐘。405.3 昇降機出入口:昇降機出入口處之樓地板面,應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其與機廂地板面之水平間隙不得大於 3.2 公分。406 昇降機廂406.1 機廂尺寸: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90 公分,機廂之深度不得小於 135 公分
建築線(道路或人行道)至建築物主要出入口,或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設有引導設施之通路,作為無障礙通路之室外通路應符合本點規定。203.2 室外通路設計203.2.1 引導標誌:室外無障礙通路與建築物室外主要通路不同時,必須於室
外主要通路入口處標示無障礙通路之方向。203.2.2 坡度: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15;但 202.4 角鋼diy獨棟或連棟之建築物其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10,超過者須依 206 節規定設置坡道。且二不同方向之坡道交會處應設置平台,該平臺之坡度不得大於 1/50。203.2.3 淨寬: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130 公分;但 202.4 獨棟或連棟之建築物其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90 公分。203.2.4 排水:無遮蓋戶外通路應考慮排水,可往路拱兩邊排水,洩水坡度 1/10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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