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前述原補償處分確定後始發現錯誤而應發給補償費差額之情形,原非需用土地人所得預見,亦無從責其預先籌措經費,以繳交補償費之差額,如適用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等上開法律規定
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道路用地建築使用者。 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持分建地也能辦理建地借款嗎? 有些人會選擇向民間融資機構辦理持分建地借款,這是因為向銀行貸款的話,會需要其他持分人的同意。
*受贈機關、機構或團體開具領受捐贈的證明文件。 *購入該捐贈土地的買賣契約書及付款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的文件。 財政部強調,捐地者必須提出土地取得成本的確實證據,購入土地年度如果與捐贈年度不同時,其捐贈列舉扣除金額的計算,可以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財政部表示,民眾所購入的土地假設只有100萬元,但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有500萬者,93年開始這筆捐贈土地也只能按100萬元計算,民眾不可以再主張要按公告現值500萬元做為捐贈扣除額減稅。 競價收購既成道路,94年啟動;道路用地中央三年內補助地方105億元,鼓勵地主折價售地給政府 。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中央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取得既成道路試辦計畫」,中央將在三年試辦期內,編列105億元補助地方政府收購既成道路。擁有既成道路的地主均可參與競標,開價愈低,就愈快變現。 這項新機制共提供兩種管道讓地方政府選擇:
入都市計畫而尚未被收購的情形。 台中土地交易熱絡,去年整體土增稅收成長21.7%,居六都之冠,隨著土地需求不斷升溫,作為建商容積移轉主要管道的公設用地價格也水漲船高。據了解,目前台中市主要都市計劃範圍內的道路用地價格,已高於公告現值1.6倍以上,不僅墊高建商購地成本,也形成新案釋出的另類負擔。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近兩年房市回溫,道路用地台中道路用地需求與價格也持續飆高。今年2月底,台中建商惠宇建設就以溢價公告現值165%的價格,取得土地銀行14筆西區道路用地,耗資5億元,上市建商興富發也以溢價公告現值161%,取得同區的3筆道路用地,顯見建商看好後市,已開始大動作「存糧」購買公設用地。 業者分析,容積移轉獎勵實施後,台中道路用地變得炙手可熱,建商為了能夠在原有的容積限制下蓋出更多建坪,往往會在同一個都市計劃區內,以較低價格收購尚未被徵收的道路用地,再將道路用地捐給政府,以換取最多40%的容積移轉獎勵,藉以壓低每建坪的土地成本。 然而,台中現有未徵收的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雖然仍有1675公頃,道路用地更佔了其中的941公頃,但因重劃區、更新區域佔多數,
符合以上條件的農地,道路用地即可提出建蓋農舍申請,且為了確保農舍,是為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主管機關會嚴格審查申請案件是否符合規定。所以若想蓋農舍,在買農地前最好先問清楚該地是否符合興建資格哦! 彰化縣溪湖鎮文小四、文小五徵收逾25年未開發,已還地於民,另一塊溪湖糖廠火車站前道路工程用地,用掉240坪土地開闢道路,其餘用地逾30年沒使用,鎮公所去年通報縣政府廢徵並返還土地,但地目始終是道路用地,毫無經濟價值,地主既傻眼又無奈。 楊姓地主今天表示,去年接獲縣政府通知他們領回土地,返還30年前領取的土地徵收款,他和部分地主用數十萬到500多萬元買回土地,有的地主一時籌措不到那麼多錢,向銀行貸款,也有地主拿不出百萬元,到現在沒領回。 楊姓地主說,買回土地的地主拿到土地所有權狀,發現地目登載是道路用地,相當傻眼,因為道路用地只能開闢道路,無法移作它用,還地於民跟沒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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