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方經濟預測都開始示警,加上升息循環,導致資金成本加重、收益率要求拉高、決策期拉長,預期不動產交易量勢必萎縮,土地交易將尤其明顯,以今年交易動能來看,很有可能今年土地交易將跌破2000億元
身分證 申請書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戶籍謄本 相關費用 土地分割流程怎麼進行? 到政府機關網站下載申請書並填寫 攜帶相關資料道路用地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 與測量人員約定時間進行現場量測,以及協助指界 完成量測以及標界後,就可至地政事務所領狀,完成分割流程 共有土地分割多數決適用嗎? 共有土地分割多數決適用嗎?目前實務上共有土地處分、變更以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典權、地役權以及管理行為均採多數決,只有土地分割需全體共有人同意。(民法第823條及第824條已經規定共有物分割以協議分割或裁判分割之方式。)
當然,除了政府應給予補償外,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政府在租稅方面也給予一定的減免,例如,依使用情況,免徵或減徵地價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或日後被徵收時,都免徵土地增值稅。 苗栗市華民路因政府未徵收取得道路用地用地,一卡就是10年,華民路並非個案,但各級政府卻有意或無意坐視大法官會議早於1996年解釋「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既成道路成了「護身符」不徵收,地主又背負沉重「既成道路」之名,有失公平正義。 既成道路徵收問題迭有爭議,大法官會議1996年解釋,認為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地主既已無從自由使用,因公益犧牲財產利益,國家自應依法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不能全面徵收補償,有關機關也應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 ?預售屋不再主流?未來「2種房」成趨勢 ☀付了訂金,才發現在土壤液化嚴重地帶,怎麼辦? ?新上架!低首付熱銷好宅推薦 ?住在這…每天都可以跟大自然交朋友! 苗栗市華民路這板橋長約2公尺,工程費約50萬元,最近卻用了 2000萬元用地取得,才能施工鋪設貫通。記者范榮達/攝影 此外,若道路範圍內私有土地均辦理徵收,僅因既成道路有公用地役關係,而以命令規定繼續使用,如果沒有同時徵收補償,顯與平等原則相違。 華民路就是典型案例,2009年開通之初,僅就新闢道路部分徵收用地,社區內當成既成道路,都市計畫限制土地利用,又不去徵收,地主反彈設置路障主張權益,形同封路雖有可議之處,但政府坐收「便宜」也不可取,華民路一卡就是10年。 大法官會議解釋20多年過去了,但各級政府少見努力,落實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私人「既成道路」,苗栗市近10年徵收用地,開通8條都市計畫8公尺寬道路,另有1條市民代表會已通過預算,今年將會推動執行,苗栗市已經算是相對有進度。 苗栗縣都市計畫規畫1124條8公尺寬以下道路,至今還有648條未徵收,占57.65%,苗栗縣並非個案,而是全國通案,單單就這方面,既成道路未被徵收的地主,土地正義迢迢難以期待!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從其規定。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一、計畫道路: (地籍圖上有顯示,但尚未施工)為已經都市計畫公告的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圖上均有標示;而都市計畫道路最小為4米,再次即為8米以上的道路。道路用 地於民國69年「都市計畫法」通過施行前,政府開路都未予補償,所以道路用地的所有權人都是私人持有,當「都市計畫法」施行後,政府新闢馬路皆依法補償 之。 二、既成道路: (地籍圖上未顯示,但已是現有道路) 就是現有巷道,為具有公用地役權的私有土地,通常既成道路在都市計畫圖上會標示出來,但在地籍圖上則不會標示,寬度多為6米,亦有2米或3米的寬度。 既成道路的要件是必需此道路已通行10-20年之久, 有兩戶以上的人在通行此道路。
訂閱展望後續市場走勢,高力國際董事總經理劉學龍認為,隨著各方經濟預測都開始示警,加上升息循環,導致資金成本加重、收益率要求拉高、決策期拉長,預期不動產交易量勢必萎縮,土地交易將尤其明顯,以今年交易動能來看,很有可能今年土地交易將跌破2000億元。 反觀商用不動產, 獨立老後不靠子女也不孤單!7人揪團組成「共老」生活圈,彼此相伴到老 陳小姐這輩子未婚、孑然一身,退休後常和一群單身老友一起活動,因此有了打造「共老家園」的想法。但卻找不到大家都滿意的地方,市場上現有的房子不符合使用需求,買土地蓋房子又資金不足,於是計畫卡住了,讓他們非常苦惱。 (編輯推薦:中年換屋必須記住這8點!她50歲入住4千萬豪宅,歸納333原則贏回雙倍人生) 想要一圓「共老」夢想,一定要找地蓋房?一定要住在一起嗎?道路用地說,首先大家可以成立一個「住宅合作社」,屬於一個組織,並非硬體的社區,只要依據「合作社法」7人以上就可以成立。 一、多元型態:不被「房屋」綁住想像力 1.不一定要蓋房子,也可用「租屋」方式實現共居模式
此外,有關中央補助是否可以保留,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內政部營建署已將公道五計畫道路工程第一期列管,最遲應於103年6月底完成公告徵收程序並將用地補償費全數納入市政府預算,並完成請領作業,如未依規定時程辦理,內政部將撤銷補助。 參考補充資料 關於道路徵收土地補償費,道路用地本府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本府預定於102年12月6日召開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相關事宜,屆時將訂出本案徵收之土地補償費。 五、第一期徵收開闢案地主之意見 本工程道路用地所有權人共計122人,前已具名分批本府陳情贊成或反對徵收者計有: 陣子屢屢搶攻版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便引起外界不少好奇,為何僅僅占用到一塊土地,就得面臨拆屋還地情形。地政士解釋,公保地實際上是政府還沒徵收,卻先「保留」給公園、綠地或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土地,即便是私人土地,只要被被劃定為公保地,使用還是會受到限制,目前若想解套,主要有減半徵收、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等三種方式。學者則提到,公保地在少子化、政府財政窘迫等因素影響下,實際徵收不僅困難,更形成民眾財產的緊箍咒, 591資訊圖/公保地因政府財政、少子化或使用等限制,長期遭閒置或占用。(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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