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透過賦稅優惠、容積轉移等方式讓公保地成為有價商品,引進市場力量協助政府處理公保地問題。如今政府想要緊縮市場,卻遭遇不小阻力。 容積代金的改革走了一半便止步
如何找到道路用地買賣法拍開價的合理範圍? 投資法拍屋最重要的就是事前的準備工作,對想購買的物件調查越清楚、瞭解越深,投標的時候就會越冷靜,不會因為投標人很多或其他人鼓動,就自己提高開價。 請記住千萬不要投資不懂的東西,在真正出手前盡可能多累積經驗,不要抱著賭一把的僥倖心態。 建議一開始從自己熟悉的區域(通常是居住地附近)找法拍物件,既比較瞭解周圍發展與房價行情(若物件不算老,可用實價登錄幫助判斷),又方便實地探訪詢問房屋相關資訊(要請教鄰居或里長比較容易)。 你也可以利用前面提過的法拍屋查詢系統,進入「拍定價格」看過去拍賣成交紀錄,自己練習出價,抓出合理的範圍。 結語: 在投入法拍屋前,道路用地買賣一定要認真地好好評估風險,別忘記充足的資金與現金流也是重要的門檻,如果資金不足,容易買不到好的物件,就算真的買到,你也可能會支撐得很累,難以持續持有等到上漲轉手的那天。 ※ 更多文章: 假租約 法拍物件怎麼判斷租賃關係是不是假租約?假租約如何處理並解決? 法拍持分投資
(3) 是否存在「可選擇性優購」? 投標法拍土地須特別注意「優先承購權」,其法源根據有二: 土地法 34 條之 1: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債權原則) 土地法 104 條:買賣道路用地土地上若有房子,買賣土地前要通知房子的所有權人,不然他可以事後追回。(物權原則) 法拍公告中的類似敘述 可選擇性優購 『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部份可選擇性優購,部份不可選擇性優購 『共有人就各該共有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知人須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不可選擇性優購 『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購權,須土地及建物一併買受,拍定人不得異議』…
出招:修改容移換算公式 長年的公保地問題成為政府頭痛難題,過去透過賦稅優惠、容積轉移等方式讓公保地成為有價商品,引進市場力量協助政府處理公保地問題。如今政府想要緊縮市場,卻遭遇不小阻力。 容積代金的改革走了一半便止步,則另想出釜底抽薪的一招,「捐地換容積的利潤空間,來自有問題的計算公式,正本清源的作法就是修正公式,讓容積移轉不能一坪換三坪。」六月七日,台北市政府也正式發文給內政部,提出修改建議。 只是公式一改,連動的將是全台各縣市的容積收購道路用地轉移市場,可以想見的是,未來修法恐將面臨更多阻力。 公保地成另類商品,仲介有門道 1999年左右投入公保地買賣市場的翁聖儒,原本從事法拍屋與土地買賣業務,那年外縣市陸續出現公保地交易市場,台北市也漸漸有人做。 剛開始買賣公保地那兩年,地主、建商收購道路用地都不相信他,「地主會說那塊地被政府圈去了,哪能隨便賣?」幾年後,市場做起來,地主、建商才知道這筆交易做得成。而身為仲介該如何找到買賣雙方?翁聖儒笑說,「你去找都市計畫圖,然後再去地政事務所調地籍謄本,對照一下道路公園用地的所有權人是私人還是公家,馬上就可以找出誰是公保地地主。」 仲介的作用在於媒合供需、簡化交易,「有些仲介或土地開發公司會去收很多零碎土地,像是公告現值300萬、500萬元以下的,蒐集一堆後賣給建商,那建商也比較喜歡跟仲介買,不然他買10塊公保地要簽10次約,很麻煩。」 除了收購與轉賣,仲介還得協助地主清除土地上的「占用」,但有時地主請住戶、店家清理,還得上法庭才有辦法解決爭議,地主無力慢慢處理,便能委託仲介代辦,或者直接將土地賣給仲介「現狀點交」後,讓仲介自己把土地清空再轉手。 果相對簡單、轉手幫忙賣的,頂多賺個3%;
可以,但綜所稅最多只能折抵道路用地公告現值16%很不划算。 道路用地在門前,賣掉怕被圍堵沒路可走嗎? 既成道路雖為私有,但地主無權圍地私用,只能痴心等候補償,已賣掉 之道路用地多是捐地給政府換取容積獎勵道路用地買賣,所以無私用圍堵情事。 道路用地需全部所有權人蓋章同意買賣嗎? 不需要,只要部份持有人就可以做部份轉讓。 道路用地可以移轉嗎?可以的。 為什麼政府遲遲不收購我的道路用地? 不是已經納入都市計畫了嗎? 因為政府每年編列的預算有限,無法收購所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所以才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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