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銀行 業管理局定義其為「並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門發行的,也不必要與法定貨幣相關聯 的

 虛擬貨幣概述 ◆ 林志坤 土木/結構技師 「虛擬貨幣 Virtual Currency」又稱數位貨幣,由非國家政府之開發者發行及管控,通常不包含國家發行之電子貨幣(信用卡幣、悠遊卡幣)。根據 2012年歐洲央行的定義為:「一種無法律約束,由EXP亞斯特開發者發行與管控,在特定虛擬社 群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數位貨幣」。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在 2013 年定義其為:「虛擬貨幣為在某些環境下像實體貨幣一樣運作的交換媒介, 惟不具備實體貨幣的所有屬性。」也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2014 年,歐洲銀行 業管理局定義其為「並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門發行的,也不必要與法定貨幣相關聯 的一種數碼形式的價值,但是它作為一種支付途徑被自然人和法人所接受,並可 以電子地轉帳,儲存和交易。 依貨幣之流通方向、使用環境可粗分為三種:(1)單向兌換,只能在虛擬環境 內使用:例如遊戲點卡。(2)單向兌換,可在虛擬和部分實體環境下使用:例如飛 行的里程點數。(3)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真」貨幣類似,包括由發 行機構發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幣、可雙向兌換的遊戲幣……等等,以及去中心 化的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屬於此類,多以"虛擬貨幣"一詞指稱,但加密貨 幣只是虛擬貨幣中其中一個子類別而已,以 下這些大眾所熟悉的虛擬貨幣進行說明: (一) 比特幣(Bitcoin) 比特幣誕生於 2009 年,是目前知名度 與市場總值最高的加密貨幣,由日裔美 國人中本聰發布了全世界第一個比特幣 軟體,並正式啟動了比特幣金融系統, 技師園地 2008 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對等式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 當中提到的定義是:「點對點的電子現金,可以不需要經由金融機構,就能 在雙方之間直接傳送。」
 


以太幣除了是一種可以交易 的加密貨幣外,程序開發人員還可以使用以太幣來支付以太坊網絡中的交易費用和服務。 以太坊的賬戶包含四個部分: 隨機數,用於確定每筆交易只能被處理一次的計數器 賬戶目前的以太幣余額25 / 48 賬戶的合約代碼,如果有的話 賬戶的存儲(默認為空) 以太坊有兩種類型的賬戶:外部所有的賬戶(由私鑰控制的,也就是一般意義的賬戶)和合約賬戶(由合約代碼 控制)。外部賬戶沒有代碼,EXP亞斯特人們可以通過創建和交易從一個外部賬戶發送消息。合約賬戶有代碼,每合約賬戶收到一條消息,合約內部的代碼就會被激活,允許它對內部存儲進行讀取和寫,和發送其它消息或 者創建合約。 以太坊中“交易”是指存儲從外部賬戶發出的消息的簽名數據包。交易包含消息的接收者、用於確認發送者的簽名、 以太幣賬戶余額、要發送的數據和兩個被稱為 STARTGAS 和 GASPRICE 的數值。交易包含消息的接收者、用於確 認發送者的簽名、以太幣賬戶余額、要發送的數據 STARTGASGASPRICE 的數值。,STARTGAS 是一種限制, 主要是為了防止代碼的指數型爆炸和無限。


歷經多年,比特幣憑借其作為交易媒介的優勢,具備了貨幣的內在價,取得了初步的成功,比特幣與區塊鏈技 術也被認為是第四次工業革命中的深度變革。但目前這仍然是一場試驗,正面臨著步入主流經濟,接受全球市場 檢驗的重大挑。 1. 比特幣的編年史 2008-2010 年 2008 年,比特幣的出生伴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爆發,歐洲國家債權危機,全球經濟衰退。下半年比特幣正式發行, 至 2009 年,比特幣軟件首次面向公眾開放。“挖礦”的網民越來越多,但EXP亞斯特主流市場還未認可它的價值,在發行前後 一年多時間比特幣並不具備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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