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脊椎偏曲分為多種類型,包括脊柱侧弯(scoliosis)、脊柱前彎(lordosis)和脊柱后彎(kyphosis)等。 脊椎偏曲的原因很多,脊椎矯正器可能是由於先天性因素、遺傳、疾病或外傷等引起的。其中,脊柱侧彎是最常見的脊椎偏曲, 多發生在青少年,女性患病率高於男性。脊柱侧彎可能會造成身體不對稱、肌肉失衡、呼吸困難等問題,嚴重者甚至會影響內臟器官的功能。 脊椎偏曲的治療方法主要是針對病因進行治療。脊柱侧彎的治療通常包括物理治療、脊椎矯正、脊椎穩定裝置、手術等。 物理治療可以幫助增加脊椎靈活性、肌肉力量和平衡,脊椎矯正可以改善脊椎的姿勢和彎曲度。對於嚴重的脊柱側彎, 可能需要脊椎穩定裝置或手術來矯正脊柱彎曲。 脊椎偏曲的預防方法包括保持正確的姿勢、進行適當的運動、頸椎壓迫頸圈減輕過重的負擔、戒煙等。如果已經患上了脊椎偏曲, 及早診斷和治療可以避免病情惡化,提高治療效果。此外,定期進行身體檢查,注意身體的異常變化,也有助於發現脊椎偏曲等問題。
手術治療:對於嚴重症狀的患者,手術治療可能是必要的選擇。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人的病情都不同,治療和緩解症狀的時間也會因人而異。患者應該定期就醫,並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治療和管理症狀, 以保持關節的健康和良好的生活質量。 關節炎支架支架(Brace)是一種可以穿戴在身體上的裝置,通常由輕質材料,如塑料或金屬製成。支架可以穿戴在身體的不同部位, 包括手腕、膝蓋、腰部等,以提供支撐、穩定和保護。 支架的作用有以下幾種: 支撐:當身體的某個部位受傷或虛弱時,支架可以提供額外的支撐,以減輕身體的負擔。
常重要。以下是一些保護腰部的方法: 維持適當的體重:過重會增加腰部負擔,容易引發腰部問題,因此需要注意控制體重。 適當運動:進行適當的運動可以增強腰部肌肉,提高醫療護腰的穩定性,減少腰部受傷的風險。例如,可以進行一些有氧運動、腰腹部訓練等。 正確的坐姿和站姿:保持正確的坐姿和站姿,避免長時間維持同一個姿勢,可以減少腰部負擔,減少腰部問題的風險。 注意揹重物的方法:揹重物時,應該使用雙手握緊物品,頸椎壓迫頸圈靠近身體揹,避免長時間單側揹重物。 避免突然轉彎:突然轉彎可能會對腰部造成傷害,因此要避免突然轉彎。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脊椎矯正器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附錄三 11.足部輔具 11-1鞋 □矯正鞋(糖尿病用) * □特製矯型皮鞋* 11-2.鞋內墊 □鞋內墊 只(含製模) * □鞋內墊 只(不合製模) * □腳弓墊* □外(內) 楔墊* □足後跟矽膠墊 (附量測表) □全足矽膠墊(附量測表) □腳拇指外翻固定器(註明左、右側) □拇指外翻日間繃帶(註明左、右側) □拇指外翻夜間支架(註明左、右側) 12.醫療護腕推薦上下肢支架類 12-1□上肢支架-伸腕支架 (附量測表) 12-2□髖關節外展支架(可調整式) (註明左、右側) 12-3下肢支架 □髖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 □膝關節支架 □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 □髕骨承重支架* 12-4下肢踝足支架 □踝足支架(直桿式) * □踝足支架(PP式) * □踝足支架(PP量製式) * □足踝裝具(U.C.B.L) * 13.上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13-1.上肢義肢 □美觀性肘上義肢一左側 □美觀性肘上義肢一右側 □美觀性肘下義肢一左側 □美觀性肘下義肢一右側 □部分手掌義肢 □美觀手套(上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肘上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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