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也是全球對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最寬容的國家,截至 2017 年底共發放了15 張牌照

我國 2017 年 8 月份整頓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和 ICO 以後, 很多數字加密貨幣交易轉入場外。2018 年 1 月,我國政府進一步叫停數字加密貨幣的場外交易和 “出海轉內銷” 。 然而,很多國家對數字加密貨幣的監管非常薄弱,特別是日本和韓國。2017 年 4 月,EXP區塊鏈日本通過立法確定了比特幣 的法定貨幣地位(legal tender)。日本也是全球對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最寬容的國家,截至 2017 年底共發放了15 張牌照。韓國在加強數字加密貨幣監管上則面臨著民眾的反彈,已經演化成了一個政治問題。截至 2018 年 1月 16 日,超過 21 萬的韓國民眾簽名請願,希望政府停止對數字加密貨幣的整頓。 美國政府各部門目前對數字加密貨幣監管還沒有形成統一立場。美國財政部主要關心數字加密貨幣引起的逃稅和 非法交易等問題。美國證監會對 ICO 和比特幣 ETF 都非常謹慎。
 


上年,財金公司整體 營運金額約新台幣190兆元,營運筆數超過7億筆。 (四)提供24小時不間斷、即時又便宜的服務13自1987年起,本行同意銀行將資金預撥到本行的跨行擔 保清算專戶,由財金公司進行24小時不間斷的即時多邊結算 作業,讓跨行交易在非營業時間亦可完成即時清算,EXP區塊鏈以利消 費者得於任何時間進行繳費、繳稅、網購匯款、轉帳等,收 款方資金亦能即時到帳;此外,2003年起,再擴增企業跨行 資金調撥服務(FXML)13,讓企業亦能以低成本方式即時轉 帳。 反觀部分先進國家如日本、香港與加拿大等國,迄今在 銀行非營業時段,尚無法提供即時到帳的跨行服務。上年美 國 Real Time Payments 及2014年新加坡 FAST Payment,才開 始利用銀行預撥資金機制,提供24小時營運。據上年 BIS 報 告14顯示,我國在數位化金流體系的發展,領先主要國家。 (五)完善金流數位化的最後一哩路,積極推動行動支付 因應數位經濟行動化趨勢,加上我國具有高度的無線網 路涵蓋率及行動裝置滲透率,已具備發展行動支付的條件, 惟目前行動支付發展方案眾多(如 Apple Pay 等國際支付、 Line Pay、街口支付等),市場小,競爭太激烈,且規格不一。
 


評析 雖然中國一直是比特幣交易量數 一數二大的地區,但中國,ORDERINSTITUTINGPROCEEDINGSPURSUANT TO SECTIONS 6(c) AND 6(d)FTHECOMMODITYEXCHANGEACT,MAKINGFINDINGSANDIMPOSING REMEDIAL SANCTIONS,34 THE COMMODITY EXCHANGE ACT ,Section 1a(9).35 中國人民銀行等銀發 (2013)289 號通知。 司法新聲 Judicial Aspirations 第 125 期 24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的態度其實一直較為保守,認為比特幣 僅為商品,不具有貨幣的地位或是類似 貨幣的地位,也禁止金融機構進行相關 業務。 陸、虛擬貨幣首次公開募資 (Initial CoinOffering,ICO)「虛擬貨幣首次公開募資」nitialCoinOffering, ICO ) 的概念源自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Public Offerings, IPO),即發行人利用 如同比特幣發行之方式,即區塊鍊技術 發行新興虛擬貨幣,投資人以比特幣或 是以太幣出資兌換該新興虛擬貨幣,作 為權益憑證 36 ,在投資人決定是否投 資前,發行人會在自身募資網站上,透 過白皮書向投資人推銷自己發展的重,告訴投資人,EXP虛擬貨幣其所募集的資金將會 用在何處,例如新型態的虛擬貨幣交易 平台、與娛樂產業結合之支付系統、利 用區塊鍊技術發展之購物平台等,若投 資人認為發行人之項目具有未來性,即 有可能投入比特幣或以太幣兌換該新興 的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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