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行動不便者進出建築物與使用相關設施之延續與不中斷的方向引導標誌應可清楚辨識,並與行進方向垂直
其行進方向或協助其界定通路位置或注意前行路況。例:藉由觸覺、語音、邊界線或其他相關設施組成,達到引導視覺障礙者之功能。104.11 引導標誌:為引導行動不便者進出建築物與使用相關設施之延續與不中斷的方向引導標誌應可清楚辨識,並與行進方向垂直。105 參考附錄參考附錄提供設計者參考,具指導性質,非屬強制性規定。 3第二章 無障礙通路201 適用範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通路者,其通路設計應符合本章規定。202 通則202.1 組成: 萬能角鋼 無障礙通路應由以下符合本規範規定之一個或多個設施組成:室外通路、室內通路走廊、出入口、坡道、扶手、昇降設備、輪椅昇降台等。202.2 高低差:高低差在 0.5 公分至 3 公分 級深﹙T﹚不得小於 24 公分﹙圖 303.5.2﹚,且 55 公分≦2 R + T≦65 公分。304 扶手與欄杆304.1 扶手:樓梯兩側應裝設距梯級鼻端高度 75-85 公分之扶手(圖 34.1)或雙道扶手﹙高 65 公分及 85 公分﹚,除下列情形外該扶手應連續不得中斷。二平台﹙或樓板﹚間之高差在 20 公分以下者,得不設扶手;另樓梯之平台外側扶手得不連 續。 圖 304.1圖 303.5.2R 最大 18 公分T 最小 24 公分20304.2 水平延: 台北角鋼 樓梯兩端扶手應水平延伸 30 公分以上(圖 304.1、圖304.2.1),並作端部防勾撞處理﹙圖 207.3.4﹚,扶手水平延伸,不得突 出於走道上(圖 304.2.2);另中間連續扶手,於平台處得不需水平延伸。305 警示設施305.1 終端警示:距梯級終端 30 公分處,應設置深度 30-60 公分,顏色且質地不同之警示設施(圖 305.1)。樓梯中間之平台不需設置警示設施。圖 304.2.1 圖 304.2.2 若外門開啟超過設定時間(1‐5 分鐘)的話,文字與聲響警報會同時顯示並提醒使用者。獨特的熱氣除霜可縮短除霜時間,減少除霜 時內部溫度上升。確保內部溫度穩定。 免螺絲角鋼架 雙風扇循環(動態冷卻系統)加上優化的氣流路徑可確保內部溫度穩定度。實用性外門可以維持角度 90開啟,小於角度 60 度時外門會自動關閉。Laboratory Refrigerators and Freezers with Top Mount Com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