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的比特幣價格高於中國的比特幣價格, 價差曾經達到幾千元人民。10 月漲至 6000 美元
在 6 月和 7 月比特幣一度下 36%,這 是因為比特幣分叉的消息讓市場產生了擔憂。9 月初,比特幣超過 4000 美元,此後在 9 月 4
日,中國央行宣布將ICO 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暫停國內一切交易。EXP亞斯特這對比特幣造成了短期的打擊,月中後期比特幣從
4800 美元跌至 3491 美元,跌幅 28%,之後比特幣僅短幅下挫後又繼續上。期間,海外的比特幣價格高於中國的比特幣價格, 價差曾經達到幾千元人民。10
月漲至 6000 美元,期貨交易的發布及金融行業業內著名的新聞和百科類網站的宣 傳,使得價格在 12 月 17 日達到 19800 美元。之後開始暴跌,12 月
31 日封盤價跌破 11000 美元。整個 2017 年 的後半段,比特幣不斷循環著暴漲、暴跌,即便期間經歷了火熱的 ICO
與國內“一刀切式”監管,還是不斷地創造 歷史記錄。 表 18:比特幣的歷史(2017) 2017 年比特幣事件 科 技 經 濟 政 策1 月 2
日,微軟官方正式宣布 Excel2017 將廣泛支持比特幣,明確認為比特幣為貨幣。 / √ /21 / 481 月 22 日,三大交易所同步發布收取交易費公告。
/ √ /3 月 11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終拒絕了卡梅倫和泰勒文克萊沃斯兄弟的比特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市申請,並指出當前全球比特幣市場缺乏監管,存在著欺詐風險。
/ / √4 月 1 日,比特幣在日本將成為合法支付方式,交易所開始升級 KYC 流程。
我國 2017 年 8 月份整頓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和 ICO 以後, 很多數字加密貨幣交易轉入場外。2018 年 1 月,我國政府進一步叫停數字加密貨幣的場外交易和 “出海轉內銷” 。 然而,很多國家對數字加密貨幣的監管非常薄弱,特別是日本和韓國。2017 年 4 月,EXP區塊鏈日本通過立法確定了比特幣 的法定貨幣地位(legal tender)。日本也是全球對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最寬容的國家,截至 2017 年底共發放了15 張牌照。韓國在加強數字加密貨幣監管上則面臨著民眾的反彈,已經演化成了一個政治問題。截至 2018 年 1月 16 日,超過 21 萬的韓國民眾簽名請願,希望政府停止對數字加密貨幣的整頓。 美國政府各部門目前對數字加密貨幣監管還沒有形成統一立場。美國財政部主要關心數字加密貨幣引起的逃稅和 非法交易等問題。美國證監會對 ICO 和比特幣 ETF 都非常謹慎。
另外,我國亦曾有利用比特幣買 賣毒品的案例。皆肇因於比特幣去中心 化、匿名性的特徵。除了前述風險外, 因前開特徵,人民難以舉證擁有比特 幣的所有權,遭竊後流向也難以追蹤, 原持有人也有求助無門的風險。將比特 幣等虛擬貨幣入法,始能在交易前端作 控管,應將能夠大幅降低虛擬貨幣可 能發生風險的機率,這也應該是相關單 位所能做的。以提供持有虛擬貨幣、將 虛擬貨幣作為支付工具的人民,足夠的 保障。從 2013 年至今我國政府態度並 未改變,EXP虛擬貨幣但是不可否認的有愈來愈多的 實體通路、網路交易平台能夠接受比特 幣作為其商品或服務的買賣「價金」。 提供比特幣兌換、電子錢包服務的業 者也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出現。這是一個FinTech 發展的年代,透過愈發便利的 科技,讓金融服務業提供給民眾更加有 效率的金融服務,「科技金融」概念下, 電子支付平台逐漸成長。傳統的銀行也 發起 Bank3.0 的改革,也就是希望透過 「網路金融」模式,讓傳統金融業者, 繼續擁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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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 2017 年 8 月份整頓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和 ICO 以後, 很多數字加密貨幣交易轉入場外。2018 年 1 月,我國政府進一步叫停數字加密貨幣的場外交易和 “出海轉內銷” 。 然而,很多國家對數字加密貨幣的監管非常薄弱,特別是日本和韓國。2017 年 4 月,EXP區塊鏈日本通過立法確定了比特幣 的法定貨幣地位(legal tender)。日本也是全球對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最寬容的國家,截至 2017 年底共發放了15 張牌照。韓國在加強數字加密貨幣監管上則面臨著民眾的反彈,已經演化成了一個政治問題。截至 2018 年 1月 16 日,超過 21 萬的韓國民眾簽名請願,希望政府停止對數字加密貨幣的整頓。 美國政府各部門目前對數字加密貨幣監管還沒有形成統一立場。美國財政部主要關心數字加密貨幣引起的逃稅和 非法交易等問題。美國證監會對 ICO 和比特幣 ETF 都非常謹慎。
另外,我國亦曾有利用比特幣買 賣毒品的案例。皆肇因於比特幣去中心 化、匿名性的特徵。除了前述風險外, 因前開特徵,人民難以舉證擁有比特 幣的所有權,遭竊後流向也難以追蹤, 原持有人也有求助無門的風險。將比特 幣等虛擬貨幣入法,始能在交易前端作 控管,應將能夠大幅降低虛擬貨幣可 能發生風險的機率,這也應該是相關單 位所能做的。以提供持有虛擬貨幣、將 虛擬貨幣作為支付工具的人民,足夠的 保障。從 2013 年至今我國政府態度並 未改變,EXP虛擬貨幣但是不可否認的有愈來愈多的 實體通路、網路交易平台能夠接受比特 幣作為其商品或服務的買賣「價金」。 提供比特幣兌換、電子錢包服務的業 者也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出現。這是一個FinTech 發展的年代,透過愈發便利的 科技,讓金融服務業提供給民眾更加有 效率的金融服務,「科技金融」概念下, 電子支付平台逐漸成長。傳統的銀行也 發起 Bank3.0 的改革,也就是希望透過 「網路金融」模式,讓傳統金融業者, 繼續擁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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