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材之徑向與弦向膨潤率。顯示, 隨著相對濕度增加其徑向與弦向之膨潤率均 呈增加趨勢
吸水率 (Water absorption rate):低甲醛木地板熱處理材之
吸水性比未處理材者低,且隨處理溫度之增
加而下降。此因半纖維素及纖維素等成分產生熱降解,使得 OH 基減少、纖維素的結晶
度增加,致木材吸濕性降低,而改善尺寸安
定性。(李惠民等,2009)。
5. 濕脹率 (Wet swelling rate):熱處理材之濕
脹率無論弦向或徑向均比未處理材者低,且
隨處理溫度之增加而下降。(李惠民等,2009)。亦有文獻 (Homan and Jorissen, 2004)指出熱處理後木材的乾縮和濕脹約降低
50~90 %。圖 8~9 為雲杉材以不同相對濕度
處理後,試材之徑向與弦向膨潤率。顯示,
隨著相對濕度增加其徑向與弦向之膨潤率均
呈增加趨勢。林業研究季刊 33(1):91-108, 2011 976. 收縮率 (Shrinkage rate):木材經熱處理後,
其收 縮率以弦向> 徑向。(李惠民 等,
2009)。
7. 熱傳導率 (Thermal conductivity):據 VTT試驗結果顯示,隨著熱處理溫度提升,木材
熱傳導率比未處理材約下降 20~25 % (表 3)。
因此熱處理材極適合作為室外門、被覆材
料、窗及三溫暖空間之用途。又據 VTT 研
究顯示,Thermal-D級熱處理材的熱傳導率為 0.099 W/mK,符合芬蘭 (Finnish) 建築法規未處理材規定之 0.12 W/mK。
8. 色彩參數 (Color parameters):熱處理材明度
會隨著處理溫度之增加而顯著降低。整體評
估其色差值均隨處理溫度之增加而增大。(李
惠民等,2009)。
表 4 為熱處理溫度對材物理性能之影
響。顯示,就色彩參數而言,隨著處理溫度提
升,材的明度 (L*) 呈顯著降低,色差變大。
粒片之乾燥。 (4)噴膠:利用噴霧原理將膠噴於粒片,形成均勻之細滴狀覆蓋於粒片 表面,一般噴膠後之 MC13﹪左右。 (5)抄板:將噴膠後之粒片撒布成粒片板之雛型,稱之為抄板。(6)預壓:預壓無須溫度(冷壓),10~20 kgf/cm2。 目的:A.防止粒片吹起、掉落。 B.使比重及品質均勻。(7)熱壓:壓力 20~30 kgf/cm2。 (8)修邊:砂光→鋸切。 (三)纖維板:將木材或其他纖維植物進行解纖後,使木質纖維再次組合成 之板類稱之(可以不加膠合劑,亦可添加膠合劑,以增加強度及對水 之抵抗,亦可添加其他藥劑以增進其他性質,如防水、防腐、防157蟲……)。 1.分類:纖維板使用與製程並無太大差異,低甲醛木地板故無明顯分類。 2.製造流程 (1)原料製備 A.原木:去皮(刀片、摩擦式),特殊需求時(絕緣板)才須去皮,可造外表光澤之板材。 B.木片:經搗切機切成長 20~25mm 寬後自動裂開。
(2) 所有森林經營者或承包商都必須遵守當地與國家法律,法規範圍包括相關的管理、環境、勞工福利、衛生與安全、以及第三方的產權與使用權。(3) 所有款項或稅金皆已支付。(4) 遵守國際公約 CITES 的要求 ( W W F2006)。英國Proforest 機構將FLEGT的VPAs、EUTR以及英國、丹麥、比利時木地板的TPP進行木材合法性的定義比較,認為可概括成下列5個要項(Proforest, 2011):(1) 合法的伐採權。(2) 遵守一切關於森林管理、環境、勞工與福利、衛生與安全的法規。(3) 遵守一切關於稅金與特許權的法規。(4) 尊重受伐採影響的土地與資源的產權或使用權。(5) 遵守貿易與出口程序的要求,包括CITES。然而,這些要項會成為這些國家或地區對於合法性定義的共識並非巧合,因為這些地區都屬於歐盟體系,所以在俱備相同目標與理想的前提之下,所建立的定義必然有高度相似性。除了國家會透過政策的制定或法律的規範來為木材合法性把關,許多認證機構也推出自願型合法性認證機制(voluntary legalityverification systems),雨林聯盟的SW即是其中一員,此外還有SGS的木材合法性與可追溯性驗證(Timber Legality & Traceability Verification, TLTV)、BV(Bureau veritas)的木材來源與合法性(origin and legality of wood, OLB)、SCS(Scientific Certification Systems)的合法伐林業研究專訊 Vol. 22 No. 5 2015 47林業論壇採驗證(Legal Harvest Verification, LHV)與Certisource的合法性認證系統(legalityverificationsyste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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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片之乾燥。 (4)噴膠:利用噴霧原理將膠噴於粒片,形成均勻之細滴狀覆蓋於粒片 表面,一般噴膠後之 MC13﹪左右。 (5)抄板:將噴膠後之粒片撒布成粒片板之雛型,稱之為抄板。(6)預壓:預壓無須溫度(冷壓),10~20 kgf/cm2。 目的:A.防止粒片吹起、掉落。 B.使比重及品質均勻。(7)熱壓:壓力 20~30 kgf/cm2。 (8)修邊:砂光→鋸切。 (三)纖維板:將木材或其他纖維植物進行解纖後,使木質纖維再次組合成 之板類稱之(可以不加膠合劑,亦可添加膠合劑,以增加強度及對水 之抵抗,亦可添加其他藥劑以增進其他性質,如防水、防腐、防157蟲……)。 1.分類:纖維板使用與製程並無太大差異,低甲醛木地板故無明顯分類。 2.製造流程 (1)原料製備 A.原木:去皮(刀片、摩擦式),特殊需求時(絕緣板)才須去皮,可造外表光澤之板材。 B.木片:經搗切機切成長 20~25mm 寬後自動裂開。
(2) 所有森林經營者或承包商都必須遵守當地與國家法律,法規範圍包括相關的管理、環境、勞工福利、衛生與安全、以及第三方的產權與使用權。(3) 所有款項或稅金皆已支付。(4) 遵守國際公約 CITES 的要求 ( W W F2006)。英國Proforest 機構將FLEGT的VPAs、EUTR以及英國、丹麥、比利時木地板的TPP進行木材合法性的定義比較,認為可概括成下列5個要項(Proforest, 2011):(1) 合法的伐採權。(2) 遵守一切關於森林管理、環境、勞工與福利、衛生與安全的法規。(3) 遵守一切關於稅金與特許權的法規。(4) 尊重受伐採影響的土地與資源的產權或使用權。(5) 遵守貿易與出口程序的要求,包括CITES。然而,這些要項會成為這些國家或地區對於合法性定義的共識並非巧合,因為這些地區都屬於歐盟體系,所以在俱備相同目標與理想的前提之下,所建立的定義必然有高度相似性。除了國家會透過政策的制定或法律的規範來為木材合法性把關,許多認證機構也推出自願型合法性認證機制(voluntary legalityverification systems),雨林聯盟的SW即是其中一員,此外還有SGS的木材合法性與可追溯性驗證(Timber Legality & Traceability Verification, TLTV)、BV(Bureau veritas)的木材來源與合法性(origin and legality of wood, OLB)、SCS(Scientific Certification Systems)的合法伐林業研究專訊 Vol. 22 No. 5 2015 47林業論壇採驗證(Legal Harvest Verification, LHV)與Certisource的合法性認證系統(legalityverificationsyste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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