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加密貨幣市場的體量微乎其微。再拿黃金去對比全球證券市場,更是不足後者的 10%
與此同時,美國 國債也超過了 21 萬億美, 2019 年,美國政府的財政赤字還將增加 1 萬億美元。 近日,國外知名金融可視化網站 How Much 發布了數字加密貨幣泡沫與其他金融泡沫的可視化圖形對比圖。他們 對比了全球各大金融市場的價值,從新型的、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加密貨幣到大型的國家債務等。34 / 48圖 3: 數字加密貨幣泡沫與其他金融泡沫-wmuch.net/articles/visualizing-the-biggest-omic-leshttps://howmuch. net/articles/visualizing-the-biggest-economic-bubbles區塊律動,《數字貨幣是史上最大泡沫?只能證明你認知有限》 從數據中可以看出,數字加密貨幣市場是全球增速最快、最令人興奮的市場,EXP區塊鏈也確實讓人想到了 2000 年的互聯網 泡沫。相比於黃金市場,數字加密貨幣市場的體量微乎其微。再拿黃金去對比全球證券市場,更是不足後者的 10%。35 / 48圖 4:數字加密貨幣泡沫與其他金融泡沫-2Source: https://howmuch. net/articles/visualizing-the-biggest-nomic-net/articles/visualizing-the-biggest-economic-bubbles36 / 48在這個圖表上,我們也看到了美國的國債已經堆積了 21.2 萬億美元。再加上各國政府的地方債和人民群眾的房 地產債務,整個債市已經高達 247 萬億美。雖然美國國債已經如山一樣堆積,但是相比全球的數量來講,看起 來也沒有那麽過分地高。
加密貨幣的快速增長和隨後的下跌,包括其幣種的數量和價格,以及對當前金融基礎設施造成的挑戰,都迫使所有市場參與者密切關註並研究這個新市場。 3 / 48因此,來自不同專業領域的 Rainbow Fund 的研究員們在本報告中對加密貨幣的各個方面進行了分析(表 1. 加密貨幣商業模式),以了解該市場及其潛在發展方向。表 1. 加密貨幣商業模式主要參與者:礦工,錢包,交易所,處理器(應用)EXP亞斯特關鍵業務:兌換法定貨幣,購買某些 商品、服務或作為投資價值主張:不可逆轉;匿名;安全;無權限要求用戶關系:共識機制用戶分類:金融服務;技術、媒體和電信;消費品、工業品;衛生保健;交通弄運輸;公共部門核心資源:科技發展;政策法規渠道通路:幣圈媒體;傳統媒體;海外媒體成本結構:能源成本;政策法規成本;技術風險成本價值來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流動性;增強安全性;便捷監管主要參與者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的蓬發展離不開四個重要的環節,包括加密貨幣的創建,存儲,交換和處理,這些環被分為四個子部門。(1)創造加密貨幣的礦工;(2)存儲加密貨幣的錢包;(3)為加密貨幣提供與其他加密貨幣或法定貨幣交易的交易所;(4)使商家能夠接受加密貨幣作為付款貨幣的處理器(應用)。
二、法國 (一) Macaraja v.CIC Bank 案、 法 國央行告 法國法院於 2012 年 12 月 6 日Macaraja v.CIC Bank 案判決中指出, 「點對點比特幣交換為支付服務,在MoneyDirective,2009/110/EC.25“MemberStatesshallensurethat,uponrequestbytheelectronic money holder, electronic moneyissuers redeem, at any moment and at par value, the monetary value of the electronic moneyheld”.26 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 2015/2366.27 European Central Bank, Virtual currency schemes OCTOBER 2012,21,2012.司法新聲 Judicial Aspirations 第 125 期 22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國應取得支付服務提供 (PaymentServiceProvider, PSP) 執照」28。 嗣 後,於 2013 年 12 月 5 日,法國央行 亦提出一份報告 29 指出比特幣為虛擬 貨幣,但是仍不能等同真正的貨幣且亦 不能被現行法國法定義之「支付」所包 含,惟仍贊同前述法院判決,以比特幣 交換真實貨幣應屬於支付服務。 (二)評析 按前述法國法院判決以及法國央 行報告可知,在法國比特幣已經被認同 屬於支付工具。雖無成文法源,但仍透 過判決予以承認。 三、德國(一)德國聯邦財政部 (Germany'sFederal Ministry of Finance )、德國聯邦財務監理機關 (BaFin)聲明德 (Germany's FederalMinistry of Finance) 於 2013 年 8 月發出 聲明 30 ,EXP虛擬貨幣認為比特幣尚非現行法下的 電子貨幣或法定貨幣,惟可認為屬於私 人的金錢 (private money) 或是記帳單位 (unit of account)。於同年 12 月 19日,德國聯邦財務監理機關 (BaFin) 亦 發出聲明 31 表示,比特幣為德國銀行 法第 1 條第 11 項所包含,屬於記帳單 位,類似外國貨幣。 (二)評析 本文認為,或係因應歐盟對面比特 幣之態度以及比特幣越發普及之情形, 德國政府雖尚在觀望是否需立法管制, 仍先透過聲明稿,確立比特幣之地位。 四、美國一)聯邦調查局 (FBI)2012 年 4 月比特幣相關不法行為與挑戰之調查報告 (Bitcoin Virtual Currency: IntelligenceUnique Features Present Distinct Challengesfor Deterring Illicit Activity)32: 於該報告中,美國聯邦調查局即 將 比 特 幣 定 義 為:「 比 特 幣 是 去 中 心 化、點對點網路為基礎的虛擬貨幣,用 於網路交易或是兌換美金或其他貨幣(“Bitcoin is a decentralized, P2P network28 EFPLP December2012-IfrahLaw, Bitcoin exchange partners with PSP for license compliance.29 The Law Library of Congress, Global Legal Researh Center, Regulation of Bitcoin in Selected.Jurisdictions,9,2014.30 Michael Filtz, In Germany, Bitcoins are officially recognised as 'private. money',http://www.zdnet.com/article/in-germany-bitcoins-are-officially-recognised-as-private-money/(last visitedOct. 24,2017).31 The Law Library of Congress,註 29 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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