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或贈與土地,以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增值稅,稅額皆相同。依漲價倍數,稅率分別為百分之20、百分之30、百分之40。 而自用住宅之稅率為百分之10,惟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並不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基本上,道路用地行情、路地買賣價格高低,主要按照都市計畫內建案的實際總體容積需求量,及目前市場供需情況來評估行情,進行道路地買賣之前,建議先蒐集、觀察最近半年至一年內該地區的土地道路用地價格,再加以分析歸納。 影響道路用地買賣價格的因素 該地區若為交通要地如捷運、車站附近,或新興重劃區、有重大交通建設等,買賣行情一般都比較好。 地上佔用物的多寡及比例,如果此塊道路用地佔有物過多,就會影響價格。 如果是山坡地、或較偏遠的地區、附近有嫌惡設施等,例如墳場、垃圾場等,價格就比較低。 路用地容積移轉是什麼意思?容積移轉是都市更新的一種概念,透過都市設計的方法,將原土地上過於老舊的建物、農地、特殊狀態的土地之可移轉容積,轉移至其他建築土地上,以達到控制土地使用強度,確保整體居住生活品質的目的,一般被認為有利於土地利用及都市發展。 道路用地用途有哪些?
另受贈前之改良費用、增繳之地價稅得減除或抵繳;其為經重劃之土地,還可主張減徵百分之40的土地增值稅,惟上開再移轉土地,如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生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期間」,應合併計算原贈與人持有期間。 又如果所贈與的土地係經辦理重購退稅仍於5年列管期間者,一旦辦妥配偶移轉產權登記,即屬實質移轉,其原依重購退稅已退還之土地增值稅款,將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所以在決定贈與移轉之前,仍請確實了解並掌握時機,以免因小失大。 Q 移轉房地給子女,道路用地究以買賣或贈與方式稅負較輕? 土地增值稅 A 就地方稅而言: 一、契稅: 買賣或贈與建物,應負擔契稅皆相同,目前稅率為百分之六。 二、土地增值稅:買賣或贈與土地,以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增值稅,稅額皆相同。依漲價倍數,稅率分別為百分之20、百分之30、百分之40。 而自用住宅之稅率為百分之10,惟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並不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避免嗣後爭議,仍請確實依交易事實申報,以維護課稅公平。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其中第一項有關道路之定義,一般道路用地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收地決定合理也得支援行業 在另一方面,甯漢豪強調「一換一」並不是當局現行政策,亦即難以幫助每一位受影響者都「用同一個便宜的租金去繼續經營」;同時又呼籲棕地作業者本身應該作出「升級轉型」,以及毋須堅持留在單一區域發展。但要做到順利過渡,徵收作業用地便需具備配套政策。 儘管港府近年有計劃預留土地發展多層道路用地工業樓宇以安置棕地作業,然而當局取向主要是靠它來支援物流及港口後勤行業,洪水橋試點的大廈設計就為此引入直達車道與超高樓底,可是討論過程卻較少留意其他行業的特殊需要,如顧問建議提及應該設置的中央化學品、污水處理設施等。未來建設的這類多層工廈相關如想要容納更多種類的行業,就應考慮該在設計上加入更多特別調整和輔助設施才行。 搬遷選項不應存在無理障礙 除了有行業傾向的多層工業樓宇之外,官方提供被徵收棕地作業者的搬遷土地措施選項,一般包括進入產業園區、投標短期租約官地或自行物色其他私人土地,然而它們對一些作業者來說往往都不具足夠可行性。譬如今次涉事的德保雪粒與悅和醬園,它們此前皆有嘗試接洽官員建議過的科技園轄下元朗創新園,結果雙方均因投資成本昂貴而放棄。至於當局聲稱有時提供短期租約政府土地,實際招標次數都是極不穩定。 而餘下的物色私人土地一項,在政府已按市價作出法定賠償的情況之下,按理來說此一方法不會十分困難才對。無奈礙於當局在在全港的工業用地規劃不均,加上新界地區市場資訊不夠透明,地塊丈量分割情況又因歷史原因極不規整,被徵收的棕地作業根本難以用穩定的價格在鄰近區域找到合適的搬遷用地。總合來看,哪個選項都對業者產生一定障礙,尤其是在尋找難以替代私地一事之上,政府有不可回避的責任。 如果政府真的希望被搬遷的傳統工業能留下來「升級轉型」,
高?原本已經很低漥,若是 再做水泥橋是不是要再墊 高? 3.橋梁部分原本是 10 公尺,裡 面柱子有兩個,那個橋是不 是要全部打掉再重新做過?1.縣 193 線目前寬度為 6 至 10 公尺,未來將拓寬至 16 公尺、16.8 公尺,屬於本案工程範圍內之私有土地皆會辦理協議價購或 徵收作業道路用地,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 償其地價。因此,本案既成道路之私有土地,現況已做道路使 用,皆一併辦理徵收及補償。2.有關道路拓寬將以現況道路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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