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字謎(charade) 的譯文也往往產生不了原文的猜字趣味
迴文(palindrome) 是一種玩「順讀和倒讀皆通」的遊戲。迴文的字句可以翻譯,但翻譯社譯文無法顯示原文的遊玩趣味。例如,你可以把ڊMadam,
Iڇm Adamڋ譯成「夫人,我是亞當」,但這個譯文倒讀起來是「當亞是我人夫」。它不像原文:它倒讀時,不會跟順讀一樣。同樣的,字謎(charade)
的譯文也往往產生不了原文的猜字趣味。例如,從「C 先生和T 小姐打開門跑進來」這譯文,你能够像從ڊMrڄC and Miss T open the door
and come inڋ這原文一樣,好玩地猜到ڊdoctorڋ這一個字嗎?又如,從ڊThe sovereign has neither headnor
tailڋ這譯文,你能像從「至尊沒頭沒尾」那樣有趣地猜到「酉」字嗎?6.11
中國文化裡的「對聯」,內容可能嚴肅或輕鬆,但基本上它還是一種文字遊戲。它要求兩句字數要一樣、字詞要對照(在含義甚至字音方面)
。這種對聯如何能翻譯成西方的文字呢?例如,某土地公廟的門上有副對聯說:「善心如不泯,人間到處皆天堂;惡事若敢為,世上何處非地獄?」試問:你能用「十二音節(5+7)
對比十二音節(5+7)」的英文字來寫那對聯嗎?就算讓你多加幾音節,你還能讓那些英文字的含義方面有「善心」對「惡事」、「如不泯」對「若敢為」、「到處」對「何處」、「皆天堂」對「非地獄」的工整嗎?
同樣的,翻譯社把ڊAchilles heelڋ直譯成「阿基里斯的腳跟」,若不加注說明它為何有「唯一弱點」的意思,許多華人一定不知為何有人會說ڊHer Achilles heel isher tallnessڋ。而把ڊraise Cainڋ直譯為「養該隱」,若不加注說出聖經的典故,許多華人也一定不知ڊIڇll be out raising Cainڋ( 「我要外出養該隱」) 就是說「我要外出行凶作惡」的意思。9.14 中、英文的文化各自積聚了許多有固定含義的慣用語。有些慣用語,若加以直譯,往往不知所云。例如,英文ڊI have a frog in the throatڋ若譯成「我喉裡有隻青蛙」,你知道那是「喉嚨不適,聲音嘶啞」的意思嗎?同樣的,中文「他初出茅廬」若譯成ڊHe left the thatched house for the first timeڋ,洋人知道那是「未經世事」的意思嗎?有些直譯就算可解其意,也會覺得不合習慣說法(not idiomatic) 。例如,中文「對牛彈琴」若譯成ڊplaying the lute to acowڋ,那並非道地的英文;若譯成ڊcasting pearls before swineڋ,那才合英文的說法。同樣的,英文ڊHe kept her as the apple of his eyeڋ若譯成「他養她而把她當眼中瞳子」,這並非道地的中文;若譯成「他養她而把她當掌上明珠」,那才合中文的說法。
你和他們一起講英語的結果就是,互相搞不懂彼此在說什么,或者你水準高一點,說得很陶醉,對方卻很沉默,完全成了演講。所以,練習口語要同比你水準高很多,并且愿意和你進行營建性對話的人講,最好是老外。你去英語角,可能遇到最多的就是那些打醬油的同學,憋在那里不說幾句話,或者講得很結結巴巴,你看著都很著急。(就事論事而已,沒有對這些同學的任何負面評價)。這樣的情況,何來真正對口語的提高?那么我是怎么提高口語能力的呢?這就是我的個人特色了。還是直接的說:自己同自己講。大家看到這里,可能就會好奇了:這不是神經病么?怎么自己和自己講?我告訴你們,這一點都不怪胎,我也是從瘋狂英語的李陽那里學到這一招的。只要我的大腦是空閑的,每當我看到什么東西或者遇到什么事情,我就會立馬用英語說出來,說的不好也要硬著頭皮說,實在說不出來,就立馬記下來去查詞典解決清楚。這個方法不限時間地點。散步、上廁所、上課下課的路上、課間、吃飯的時候……我都會一個人喃喃自語。口譯也是一樣,我會看到中文馬上用嘴巴說出英文論文翻譯,或者看到英文立刻說出中文的翻譯,不論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管旁人的眼光(前提是不影響其他人哈)。這是一個學習的體系,你可能覺得很怪,很pervert,但是,真正牛X的人,哪個不是有點怪胎呢?這種狠勁兒,你我都需要的。最后再談談翻譯開門見山,我還是想強調閱讀的重要性。我看過二級筆譯的參考書,里面作者的一些看法我是十分贊同。比如說,“好翻譯是讀出來的”這個觀點。這本書中還說,不少讀書很多的譯者,在翻譯時會有這種感覺:看到原文,腦中不自覺地就反映出了譯文的框架,或者是某些字詞和語句。我認為,這和所謂的語感一樣,可以被稱之為“譯感“,口譯筆譯都一樣。我個人來講,有點慚愧,大四才意識到閱讀的重要性,于是開始了踏踏實實的閱讀之旅。一年的時間,我看過的書如下,中英文 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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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翻譯社把ڊAchilles heelڋ直譯成「阿基里斯的腳跟」,若不加注說明它為何有「唯一弱點」的意思,許多華人一定不知為何有人會說ڊHer Achilles heel isher tallnessڋ。而把ڊraise Cainڋ直譯為「養該隱」,若不加注說出聖經的典故,許多華人也一定不知ڊIڇll be out raising Cainڋ( 「我要外出養該隱」) 就是說「我要外出行凶作惡」的意思。9.14 中、英文的文化各自積聚了許多有固定含義的慣用語。有些慣用語,若加以直譯,往往不知所云。例如,英文ڊI have a frog in the throatڋ若譯成「我喉裡有隻青蛙」,你知道那是「喉嚨不適,聲音嘶啞」的意思嗎?同樣的,中文「他初出茅廬」若譯成ڊHe left the thatched house for the first timeڋ,洋人知道那是「未經世事」的意思嗎?有些直譯就算可解其意,也會覺得不合習慣說法(not idiomatic) 。例如,中文「對牛彈琴」若譯成ڊplaying the lute to acowڋ,那並非道地的英文;若譯成ڊcasting pearls before swineڋ,那才合英文的說法。同樣的,英文ڊHe kept her as the apple of his eyeڋ若譯成「他養她而把她當眼中瞳子」,這並非道地的中文;若譯成「他養她而把她當掌上明珠」,那才合中文的說法。
你和他們一起講英語的結果就是,互相搞不懂彼此在說什么,或者你水準高一點,說得很陶醉,對方卻很沉默,完全成了演講。所以,練習口語要同比你水準高很多,并且愿意和你進行營建性對話的人講,最好是老外。你去英語角,可能遇到最多的就是那些打醬油的同學,憋在那里不說幾句話,或者講得很結結巴巴,你看著都很著急。(就事論事而已,沒有對這些同學的任何負面評價)。這樣的情況,何來真正對口語的提高?那么我是怎么提高口語能力的呢?這就是我的個人特色了。還是直接的說:自己同自己講。大家看到這里,可能就會好奇了:這不是神經病么?怎么自己和自己講?我告訴你們,這一點都不怪胎,我也是從瘋狂英語的李陽那里學到這一招的。只要我的大腦是空閑的,每當我看到什么東西或者遇到什么事情,我就會立馬用英語說出來,說的不好也要硬著頭皮說,實在說不出來,就立馬記下來去查詞典解決清楚。這個方法不限時間地點。散步、上廁所、上課下課的路上、課間、吃飯的時候……我都會一個人喃喃自語。口譯也是一樣,我會看到中文馬上用嘴巴說出英文論文翻譯,或者看到英文立刻說出中文的翻譯,不論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管旁人的眼光(前提是不影響其他人哈)。這是一個學習的體系,你可能覺得很怪,很pervert,但是,真正牛X的人,哪個不是有點怪胎呢?這種狠勁兒,你我都需要的。最后再談談翻譯開門見山,我還是想強調閱讀的重要性。我看過二級筆譯的參考書,里面作者的一些看法我是十分贊同。比如說,“好翻譯是讀出來的”這個觀點。這本書中還說,不少讀書很多的譯者,在翻譯時會有這種感覺:看到原文,腦中不自覺地就反映出了譯文的框架,或者是某些字詞和語句。我認為,這和所謂的語感一樣,可以被稱之為“譯感“,口譯筆譯都一樣。我個人來講,有點慚愧,大四才意識到閱讀的重要性,于是開始了踏踏實實的閱讀之旅。一年的時間,我看過的書如下,中英文 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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