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座落在道路預定地上的原因,通常是因土地在久遠年代前曾經由不同地主分割,產權在經年累月模糊不清下,新房屋在搭建之後造成道路預定地被削邊、截角,建物也變成「某部分」位於道路預定地上
2.因徵收計畫而導致文化古蹟改變: 初步調查計畫沿線未有文化古蹟,故徵收計畫對文化古蹟並無改變。未來施工若發現 問話資產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50 條之規定辦理,儘量降低對文化資產之衝擊。 3.因徵收計畫而導致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 本事業計畫係道路拓寬及橋梁新建工程,道路用地徵收土地範圍有限不致影響原本農作,純屬 交通事業之興闢作業,因此改變之影響使得當地交通更為便利,對其原本之生活條件 或模式有正向之影響。 4.徵收計畫對該地區生態環境之影響: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邱創智則表示,房屋若位於計劃收購道路用地上,該屋坐落的土地謄本一定會記載其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亦即依照都市計劃應徵收而未徵收的用地,且地主會有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優惠,「所以屋主絕對知情。」 邱創智說,房屋位於道路預定地雖不像具體瑕疵般立即發生,短期內對屋主權益可能無太大影響,但賣方與仲介仍對此風險負有告知義務。買方若交屋後才知情,可向賣方主張「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又因這樣的瑕疵難以彌補,通常可主張直接解約;仲介則因未盡調查與告知義務,同樣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建物座落在道路預定地上的原因,通常是因土地在久遠年代前曾經由不同地主分割,產權在經年累月模糊不清下,新房屋在搭建之後造成道路預定地被削邊、截角,建物也變成「某部分」位於道路預定地上。 此外,位在同一社區、兩棟建物之間的道路也必須多加留意,若該道路被劃定為道路用地,即使該土地產權屬於私人所有,或住戶誤以為該道路屬於「社區私有道路」,未來可能面臨道路被徵收的風險。
全國土地使用類別有哪些? 類別 法令 約佔全國土地面積的 % 數 都市土地(都內) 依都市計畫法買賣道路用地管制 13% 國家公園土地 依國家公園法管制 9% 非都市土地(都外) 依區域計畫法管制 78% (除了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以外的土地) 許多投資土地的人會把焦點放在「都外」土地,因為「都內」土地較少,能獲利的空間也有限,但「都外」土地有許多法規限制,若是沒有搞清楚就容易吃大虧,違法被罰。 非都市土地的「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 「都外」使用分區有 11 種: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海域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點我看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了解更多) 「都外」使用地類別有 19 種: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丁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遊憩用地、古蹟保存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殯葬用地、海域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點我看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了解更多) (3) 現場探勘現場探勘最主要的目的是「確認行情」。找到土地的正確位置後,比較周遭實際行情,可以利用實價登錄輔助,或者拜訪附近的房仲公司打聽。 ps. 在比價時,要注意兩土地的使用分區和類別是否雷同,如果相差甚遠,價格也許差距很大而不準確,沒有參考價值!
如何用建蔽率推算是否為法定空地? 法拍公告中,買賣道路用地如果土地是拍賣部份持分,可利用建蔽率來推算是不是法定空地,步驟如下: 查使用執照基地面積 查使用分區建蔽率 調謄本查同一地號上的所有建築面積加總(要扣掉平台、騎樓) 推算拍賣土地面積是否為法定空地 舉例:法拍土地 F 佔某地號的部份持分,有 80 坪。同一地號上有 A、B、C、D、E 棟建築。(如下圖) 法拍土地 查使用執照基地面積:該地號有 200 坪。 查使用分區建蔽率:60%,表示所有建築物能佔土地的總面積為 200 坪 x 60% = 120 坪。 調謄本查同一地號上的所有建築面積加總(要扣掉平台、騎樓):假設此例中 A、B、C、D、E 每戶的一樓面積為 24 坪,5 戶共 120 坪。 推算拍賣土地面積是否為法定空地:法定空地須佔 200 – 120 = 80 坪,與土地 F 的坪數完全一致,故可推得土地 F 是法定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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