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桌檯突出小於 50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3.2﹚。A102.3.3 桌檯較大: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
動。圖 A102.2.5圖 A102.2.6.1 圖 A102.2.6.2 50A102.3 輪椅正向接近可及範圍A102.3.1 可及範圍: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最低高度為 40 公分 , 以 高 度 為 85 公 分 最 適 宜 ﹙ 圖
A102.3.1﹚。A102.3.2 桌檯較小: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桌檯突出小於 50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3.2﹚。A102.3.3 桌檯較大: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
桌檯突出 50-60 公分,則其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10 公分﹙圖 A102.3.3﹚。如桌檯突出大於 60 公分,則無法觸及該牆面。A102.4
側向接近可及範圍A102.4.1 可及範圍: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且
中間無阻礙物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最低高度為 40 公分﹙圖 A102.4.1﹚。圖 A102.3.1圖 A102.3.3圖 A102.3.2圖
A102.4.1 51A102.4.2 桌檯較小: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如
桌檯深度小於 25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4.2﹚。A102.4.3
中和角鋼桌檯較大: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如桌檯深度為
25-60 公分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15 公分﹙圖 A102.4.3﹚。如桌檯突出大於 60 公分,則無法觸及該牆面。A102.5
操作空間:輪椅所鄰之三邊牆壁全部或部分受到限制時,所需操作空間如 A102.5.1 及 A102.5.2。A102.5.1 直行進入:當凹室的深度大
老人、小孩、身障人仕拿取書本。以下是針對專利及現有商品有效解決統問題如表 3-2
所示。透過上表我們發現傳統書櫃仍有以上些問題尚未被解決,書櫃搬移不易經由專利檢索與商品分析發現,所衍生的問題是小零件容易弄丟。而書容易傾倒透過專利及商分析,萬能角鋼發現產生了多了個體的困擾。書櫃空間不夠足透過專利及商品分析,所產生的
問題是所需要擺放位置面積增加。四、技術矛盾及創新(一)書櫃空間調整1.問題描述:
現在的家庭通常會有一兩個書櫃,在使用書櫃時也產生小問題,書本過大而放不入書櫃,雖然可調整隔板的高低,但操作上有少許的麻煩。2.傳統解:
放置新的書櫃或書格。3.定義矛盾參數: 雖然書的放置沒問題,多了不必要的浪費。形成的矛盾如下表 4-1 所示。表 4-1 可存放書本的矛盾參數項目 矛盾
參數改善方 可放空間增加 12.形狀惡化方 放置新的書櫃或書格導致浪費23.物質的浪費
之中心線距樓地板面 85-90 公分,下組呼叫鈕上方適當位置應設置長寬各 5 公分之無障礙標誌(圖 404.2)。、點字符號,單一浮凸字時,長寬各 8
公分以上。二個或二個以上浮凸字時,每一個浮凸字尺寸,應寬 6 公分、長 8 公分以上,標誌之中心點應位於樓地板面上方 135
公分,且標示之數字需與底板的顏色有明顯不同﹙圖 404.3﹚。圖 404.3 24405 昇降機門405.1
昇降機門:昇降機門應水平方向開啟,並為自動開關方式。如果門受到物體或人的阻礙時,台北角鋼昇降機門應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此裝
置應透過感應到地板面 15~25 公分及 50~75 公分處之障礙物來啟動。405.2 關門時間:梯廳昇降機到達時,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不應少於 5
秒鐘;若由昇降機廂內按鈕開門,昇降機門應維持完全開啟狀態至少 5 秒鐘。405.3
昇降機出入口:昇降機出入口處之樓地板面,應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其與機廂地板面之水平間隙不得大於 3.2 公分。406 昇降機廂406.1
機廂尺寸: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90 公分,機廂之深度不得小於 135 公分
並變化出使用者所需功能性而組合多層態樣的旋轉書櫃結構,實為一具實用性之創作者。四、其他功能及輔助工具 其他功能及輔助工具相關專利經研讀篩選後,過濾出
D157047、M411848、M457470、M468973 這 4 筆專利。專利內容說明如下。1.專利 D157047
本創作為活動式輔助行動輪,是一種萬能角鋼可活動置放於重物底部之用於輔助搬運重物的設備。本創作為一種活動式輔助行動輪,其包含有一載板,該載板的兩端分別形成為插入端及承載該承載端之底面上設置有滾動件,該插入端呈楔子形狀;創作可供使用者將其以插入端插入於重物底部,進而設置複數個活動式輔助行動輪於重物下方,藉由載板底部所設的滾動件形成為重物底部之腳輪,提供使用者直接推動重物移動,可輕
901 適用範圍無障礙標誌應依本章規定設置。902 通則902.1 標誌:無障礙標誌應符合圖 902.1 規定之比例。902.2
顏色:無障礙標誌之顏色與底色應有明顯不同,且該標誌若設置於壁面上,
該標誌之底色亦應與壁面顏色有明顯不同;得採用藍色底、白色圖案。格子作為定位參考點,正式標誌應無格圖 902.1 46第十章 無障礙客房1001
適用範圍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客房者,其設計應符合本章規定。1002 通則1002.1 位:無障礙客房應設於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中和角鋼且應出入方便。1002.2
地面:無障礙客房之地面應平順、防滑。
1002.3 出入口:由無障礙通路進入無障礙客房之出入口應符合本規範 205.2.3及 205.2.4 之規定。
1003 衛浴設備空間1003.1
衛浴設備空間:無障礙客房內應設置衛浴設備,衛浴設備至少應包括馬桶、洗面盆及浴缸或淋浴間等。1003.2:衛浴設備空間應設置迴轉空間,其直徑不得小於 135
公分。1003.3 馬桶及扶之設置應符合本規範 505 之規定。
推薦連結:一些知識的分享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