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採用通俗文字,苦心研究怎麼讓譯文更忠誠、更易明白

 1812年,清朝諭旨-如有歐洲人在中國境內私自印基督教書籍,其為首者或主犯,立即斬首。當時,只有從商洋人才能在中國居留,所以他只好在東印度公司擔任翻譯官,可是工作與志趣相悖,導致他希望能心無旁騖地從事文字工作。1816年他記錄道:現在我仍在翻譯和編輯【華英字典】,這是一件非常吃力的工作,我幾乎對此失去了勇氣和不想堅持下去。我在這裡孤單一人工作已經十年。現在我仍在壓迫者恐怖的手臂下度日。不僅如此,我的中國通工業被中國官府逮捕。去年,字典的刻版已被抄走,餘下的聖經刻版我也只好自動銷毀。在15年裡,他開始懂得中國人的思想情感,並收容了20、30個孤兒、窮苦兒童,也為貧困人家開過診所。他一生的孤寂不只源於他獨自在中國,也因為祖國的同胞都不了解這份都是為了什麼。15年後,這位不再是青年的青年用一支筆在歷史上記下座座文化大霸:第一本中英大字典(於1823年出版)在14世紀的英國,因為種種偏差,聖經並不公開給平民閱讀,只有貴族和紳士才可以把聖經放在他們家中。因此,他希望每一個中國人都有機會閱讀聖經。當時的聖經中譯工作者只有2、3位,其中包括他和米憐。當時的中國文人鄙視俗話,看重古文,所以很少中國人能閱讀。於是,他採用通俗文字,苦心研究怎麼讓譯文更忠誠、更易明白。在1823年,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回國時,帶回了中譯本聖經,中英字典及1萬冊中國圖書(由於當時中國禁止售書給外國人,所以都是珍貴的書籍)。第一間華人讀英文與現代科學的英華學院。
 


其實,創作不只是將大文轉成小文,它也將「外文」轉成「內文」後再轉成「外文」。大文或外在的世界就是供人經驗、供人「閱讀」(reading) 或詮釋的「外文」(external text)。經驗或「閱讀」世界/大文/外文之後,在內心產生的詮釋或想法就是「內文」(internal text)。把內文或內心的想法用文字寫成作品或小文,就是把「內文」再變成可以讓人經驗或閱讀的「外文」。創作的作者將其小文等同其認知的大文,也將其創造的外文等同其心中的內文。所以說,創作和翻譯一樣,都是一種「按照相等原則」所進行的「變文」(text-changing) 過程,都是把外文加以「內化」(internalize) 然後又加以「外化」(externalize) 的行為。創作和翻譯都認為:其閱讀之外文 = 其詮釋的內文 = 其創造的外文。10 只不過:作者閱讀的外文是上帝創造的外文,譯者閱讀的外文是作者創造的外文。作者寫出的是使用源頭語的原文,譯者寫出的是使用目標語的譯文。既然如此,論文翻譯也可以視為一種特殊的創作。111.22 翻譯也不是「批評」(criticism)。可是,翻譯和批評都是以創作產生出來的小文為根據,然後進行「加工」的行為。只是,評者是直接明顯的表達自己對原作/原文的看法,譯者卻只有間接在暗中表達自己對原作/原文的看法。例如,把《紅樓夢》的書名譯成 The Story of the Ston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A Dream of Red Mansions, Dreams of the Red Mansions 等四種不同的版本,12便是代表四種對原作的不同詮釋或批評。由此可見:翻譯可以視為一種隱性的批評。其實,事先對原文或原作沒有精確的批評/詮釋,譯者也不會產生很精確的譯文/譯作。
 


政府部門要起示範作用要提升台灣整體英語能力,政府部門必需先從提升自己的英語能力開始,才有可能創造一個廣大的英語學習環境。但這裏所指的是廣義的政府部門,即包含行政及民意機關在內。因為實際上,包含中央及地方的行政部門及民意機關中,有多少人具備完整的英語讀寫聽說的能力? 又有多少官員及民意代表真正了解如何為下一代提供有效的英語教學?所以政府如果真要展現決心,是否應要求一定層級的公務員主動參與英語檢定?2. 足夠且合格的英語師資及教學時數要提升下一代的英語能力,英語教學師資及時數是一體兩面重要的關鍵!除了讀寫聽説及發音都合格的本地老師外,恐怕還需要大量來自翻譯社華人或是直接找外國人來教學,才有可能提升我們下一代英聽及英語會話的能力!但不是外國人就好,一定要落實嚴格的外師認證!例如外師發音不能太奇怪、與通用英語太不同,這樣子本地學生聽不懂,日後發音自然也無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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