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讓中國和印度等新興經濟體也加入框架中,進而確保實效性
此外,對於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也將採取對策。過去存在即使企業在進駐的國家擁有存儲和配送庫存的倉庫、在當地也不被徵稅的情況,但今後將明確「在企業獲得收益的國家和地區可適當徵稅」的原則。該原則設想的是在世界各地擁有配送用倉庫、但在有些國家不繳納法人稅的美國亞馬遜等電商企業。還計劃完善處理糾紛的機制。圍繞在本國和出口國均被徵稅的雙重徵稅,政府和企業耗費10多年通過審判來一爭高下的事例也不在少數。為此,將制定一個規則,即徵稅的2個國家相互協商,用最多2年時間解決問題。這是因為,如果糾紛走向長期化,企業的負擔會加重,可能阻礙國際性投資。另外,為了提高境外公司節稅政策的透明性,對企業進行指導的註冊稅務師等還將制定向當局進行報告的義務。日本企業被認為不會採取積極的節稅政策。日本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wC)顧問岡田至康表示,「對於日本企業而言,優點是這將成為與各國企業同等競爭的條件」。在G20上敲定節稅防止政策,其目的是讓中國和印度等新興經濟體也加入框架中,進而確保實效性。雖然利用經由此次沒有加入框架的東南亞及非洲各國的避稅港可能是一條捷徑,但G20計劃呼籲對象外的其他國家也加入進來。2008年雷曼危機後,各國的稅收迅速減少。美國谷歌和星巴克等跨國企業的超越國境的過度節稅政策一直備受關注。
敲打鍵盤、忙碌繳稅,報稅情景並不陌生。「什麼稅都得繳,小老百姓一個都逃不掉,但是你知道嗎?其實有許多大企業所繳的稅率,比你我都還要低。」民眾:「不只節稅還可以在國外,他們(企業)都可以跑去國外。」民眾:「當然不公平因為他們(企業)賺的錢比較多啊,比較容易賺到啊。」也難怪小老百姓大喊不公平,因為企業的法定營所稅率,從2009年開始從25%降至17%,以綜合所得稅率來算,那年收入必須達到117萬1元,平均一個月薪資是9萬7千元,就會達到接近17%的20%稅率,雙薪家庭的稅率恐怕比企業還高,而2011年上市櫃公司平均實質稅率是9.1%,另外還有被推算零繳稅的緯創,對外表示當年度根本虧損,能免稅是因為國內轉投資5億免稅,海外投資等未實現的投資收益42億元也免稅,加上減資彌補虧損和研發投資共抵免16億,因此不用繳稅。貧窮與租稅研究室召集人洪敬舒:「這一些所得你是查不到的,也就是說他的應稅稅率是0,不管這個金額再龐大。」一般來說企業避稅,不外乎採取境外法人、購置不動產以及信託,其中境外法人只要幾萬元最快1個月內就能完成,購置不動產因為課稅制度是以公告現值計算,非實際交易金額所以有價差優勢,最後的信託也就是一般的基金會,這屬於大型財團的避稅管道,是比較複雜的操作手法,但這些通通都是合法方式。毅達會計事務所會計師黃國欽:「因為我們台灣對境外公司有特殊的一些免稅的優待,所以境外公司可以透過他的一個損益的控制,可以把獲利就留在海外。」承理法務事務所律師李岳洋:「前提是這個金錢呢,他本身是一個贓款或不法所得,才有辦法去做一個追蹤,那如果你是透過一個境外公司或者是信託的方式,這種目前都是屬於一種合法的方式。」
境外公司上市公司的董監事或大股東,其持股及配息資料容易在公開資訊查得。4.有大額的國外匯入或匯出款者,其匯出入款記錄已留存中央銀行。5.經由國內金融機構進行大額境外投資者,包括透過銀行買賣境外基金、透過保險公司買賣投資型保單、透過證券商買賣國外股票等。1.鉅額匯款給國外子女,遭補稅罰款2,900萬元2009年9月15日工商時報報導)台北市吉林路翁姓教授,在民國95年1月6日至26日自其台新銀行外匯存款帳戶,提領存款,分別轉帳匯入蘇姓妻弟、及其子女國外銀行帳戶,金額分別為8萬美元、70萬美元及69萬美元,依當時匯率計算折合約新台幣合計4,744萬元。不過,翁教授匯到美國的這3筆鉅款,隨後被台北市國稅局盯上,並以涉及贈與行為卻未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為由,開單要翁教授補納95年度贈與稅額1,469萬元,並按應納稅額加處1倍的罰鍰1,4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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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鍵盤、忙碌繳稅,報稅情景並不陌生。「什麼稅都得繳,小老百姓一個都逃不掉,但是你知道嗎?其實有許多大企業所繳的稅率,比你我都還要低。」民眾:「不只節稅還可以在國外,他們(企業)都可以跑去國外。」民眾:「當然不公平因為他們(企業)賺的錢比較多啊,比較容易賺到啊。」也難怪小老百姓大喊不公平,因為企業的法定營所稅率,從2009年開始從25%降至17%,以綜合所得稅率來算,那年收入必須達到117萬1元,平均一個月薪資是9萬7千元,就會達到接近17%的20%稅率,雙薪家庭的稅率恐怕比企業還高,而2011年上市櫃公司平均實質稅率是9.1%,另外還有被推算零繳稅的緯創,對外表示當年度根本虧損,能免稅是因為國內轉投資5億免稅,海外投資等未實現的投資收益42億元也免稅,加上減資彌補虧損和研發投資共抵免16億,因此不用繳稅。貧窮與租稅研究室召集人洪敬舒:「這一些所得你是查不到的,也就是說他的應稅稅率是0,不管這個金額再龐大。」一般來說企業避稅,不外乎採取境外法人、購置不動產以及信託,其中境外法人只要幾萬元最快1個月內就能完成,購置不動產因為課稅制度是以公告現值計算,非實際交易金額所以有價差優勢,最後的信託也就是一般的基金會,這屬於大型財團的避稅管道,是比較複雜的操作手法,但這些通通都是合法方式。毅達會計事務所會計師黃國欽:「因為我們台灣對境外公司有特殊的一些免稅的優待,所以境外公司可以透過他的一個損益的控制,可以把獲利就留在海外。」承理法務事務所律師李岳洋:「前提是這個金錢呢,他本身是一個贓款或不法所得,才有辦法去做一個追蹤,那如果你是透過一個境外公司或者是信託的方式,這種目前都是屬於一種合法的方式。」
境外公司上市公司的董監事或大股東,其持股及配息資料容易在公開資訊查得。4.有大額的國外匯入或匯出款者,其匯出入款記錄已留存中央銀行。5.經由國內金融機構進行大額境外投資者,包括透過銀行買賣境外基金、透過保險公司買賣投資型保單、透過證券商買賣國外股票等。1.鉅額匯款給國外子女,遭補稅罰款2,900萬元2009年9月15日工商時報報導)台北市吉林路翁姓教授,在民國95年1月6日至26日自其台新銀行外匯存款帳戶,提領存款,分別轉帳匯入蘇姓妻弟、及其子女國外銀行帳戶,金額分別為8萬美元、70萬美元及69萬美元,依當時匯率計算折合約新台幣合計4,744萬元。不過,翁教授匯到美國的這3筆鉅款,隨後被台北市國稅局盯上,並以涉及贈與行為卻未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為由,開單要翁教授補納95年度贈與稅額1,469萬元,並按應納稅額加處1倍的罰鍰1,4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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