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的獨特性與進入門檻要高。有些產品很好,但太容易仿造,結果市場一打開

打廣告招代理的產品,一般公司登記處於市場拓展階段的新產品,因而如何判明產品的市場前景,也就是產品之於代理商的“錢”景,是一門學問。這裡有幾條原則可供參考:其一,就是盡量不做大公司和成熟產品的代理,因為這類產品一般市場穩定,但利潤空間小,條件苛刻,非實力雄厚者不能承受,上班族更難以問津。其二,選擇產品,必須是真材實料的,必須是正規企業生產的,最好經相關部門認證的有合法手續的產品。其中是否存在市場,可由其產品的功能和廣告支持力度來判斷。其三,產品的獨特性與進入門檻要高。有些產品很好,但太容易仿造,結果市場一打開,跟風者一哄而上,市場很快又垮掉,這時候最吃苦的除了廠家,就是代理商,這樣的例子我們見過很多。產品的獨特性如何,是否容易仿造,可以根據產品原材料的來源是否珍稀、獨有,產品的技術含量等等來判斷。其四,最好直接與生產廠家接觸,而不要做二手甚至三手的代理商,除非生產廠家有特殊要求。如果打算做二手、三手代理商,那麼,一要考慮上級代理商留給你的利潤空間是否足夠,二要考慮上級代理商的人品與信譽,三要考慮上級代理商與生產廠家的關係。上級代理商人品不好,信譽不佳,很可能在你打開市場局面后將你丟掉,以便獨食其利;上級代理商與生產廠家關係不好,廠家炒掉上級代理商,也很可能會使你前功盡棄。總之,在這個問題上,要抱一種“害人之心不要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態度。
 


最近看了富爸爸系列的其中一本書,在思考開一家業餘公司的可行性.現在最傷腦筋的是要做什麼?因為這方面一點經驗都沒有.底下這篇是從 http://forum.palmislife.com/archiver/tid-53883.html轉貼過來的,內容有重新編排過.當做給自己的參考資料----看到別人轉寄給我的文章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因為這樣看來 可節省的$$不少我只是在想 我上班的公司願意幫我做派遣任用這個動作嗎?<<自己開公司享受富人節稅術>>三十五歲的賈先生奮鬥了十年,靠著專業和每天十二小時以上的超時工作,好不容易混到一家資訊公司中高主管的職位,月入十萬元左右,每到了報稅時分,都要心 痛萬分地繳出約十萬元的稅,將近一個月的薪水給了政府,卻從來沒感受到政府為他作了些什麼? 賈先生思索著,為什麼開公司的朋友,吃飯喝酒、生活必需樣樣可以扣稅,他卻只能扣除七萬四千元的最低生活免稅額,在台灣,可能用這七萬四千元生活一年嗎? 又氣又惱的他決定用行動對抗不合理稅制。 STEP一:開人力派遣公司自己當老闆 首先,他前往地方政府主管營利事業登記機關,正式登記申請公司行號,公司登記「賈氏人力派遣公司」的一人公司。 STEP二:派遣自已回原公司上班。 他再和原公司協議,從他是甲公司的職員改成為「賈氏人力派遣公司」派到甲公司的人員。甲公司支付每月十萬元的派遣費用給「賈氏人力派遣公司」,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則每月支付他最低薪資一萬五千八百元。 STEP三:開立合法憑證,開銷全抵稅。 合法憑證有三類:1.統一發票;2.收據、證明或普通發票;3.經手人之證明(例如出差報告)。從此以後,身為「賈氏人力派遣公司」員工的賈先生一切生活 所需都打統編,帶女朋友唱歌看電影報交際應酬費,房租水電、營業用雜支(如文具、耗材、電腦設備等)、差旅費等,房屋裝潢也可報修繕費用抵稅、甚至買車登 記為公司營業用車,連罰單、停車費都可報公司開銷,參加補習班進修也可申報為員工教育進修費用。
 


依照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的規定,公司登記營利事業每個月營業額小於 20 萬元屬於小規模營業人,得免用統一發票;但是每個月營業額超過20 萬元,就一定要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以檢舉函,將阜杭豆漿店列入輔導開立發票的名單,阜杭豆漿店負責人因此到臺北國稅局中正分局協商,表示願讓國稅局調高每個月查定的營業額,也不希望開立發票;國稅局表示,營業事業之營業額每個月超過 20萬元就應使用統一發票,對於要求,國稅局表示無法同意。為何阜杭豆漿店寧可調高每個月查定的營業額,也不希望開立發票?這是因為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率是1%,而使用統一發票之加值型的營業稅率為 5%;除此之外,萬一開錯發票或漏開發票,也會以違反營業稅法而受到重罰,同時為了每二個月必須申報營業稅,導致店家平時必須要處理統一發票的繁瑣事宜,增加人力負荷。¤ 全國首家開立統一發票的豆漿店—— 阜杭豆漿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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