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匯回後亦不須繳納所得稅,因為此筆所得係屬於個人對外投資所得
如果某甲以成立一家境外公司的方式取得外國企業身分護照,並向國內各銀行之國際金融境外公司(簡稱 OBU)開立 OBU 帳戶,則在此 OBU
帳戶內之所有利息所得,因為屬於境外所得,故不需繳納所得稅,而且某甲可以將 OBU
帳戶內的資金所得匯回其個人在國內本地之銀行帳戶(簡稱DBU),資金匯回後亦不須繳納所得稅,因為此筆所得係屬於個人對外投資所得,屬境外所得。除了利息收入免稅沒有扣繳問題之,
OBU 帳戶內之該筆存款之存款利率,也通常比國內銀行為高,亦為一大優點。此外尚可運用 OBU 帳戶做相關遺產贈與的稅務規劃,由於遺產稅法的稅率最高可達
50%,因此許多人紛紛以各種管道來避免或減少將來的稅捐課徵可能,例如以購買保險的方式、每年移轉一百萬給子女的方式,來達成移轉資產的目的。
境外公司稅收(1)百慕大。除百慕大居民外,不對海外公司或其股東征稅。海外公司可以向財政部申請,而且很可能會從百慕大財政部得到承諾,該承諾可以明確即使百幕大立法今後規定要根據利潤或所得、或根據資產、收益或增值計算徵稅,或以房地產或繼承遺產的性質徵稅,則2016 年3 月份以前,該等稅收不適用於海外公司及其經營活動,也不適用於該公司的股票、信用債務以及其它債務。該等稅收只適用於原居住於百慕大、手中握有該公司的股票、信用債務或其它債務的居民,或把土地租賃或出讓給公司的居民。(2)英屬維爾京群島不對國際商務公司或居住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境外的公司股東征稅。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對未來不徵稅不作擔保和保證。(3)開曼群島。開曼群島不對海外公司及其股東征稅。
至於信託契據之呈現方式,信託皆會設置信託保護者、保護者會議或信託執在境外公司信託通常會使用信託宣言、信託契約或信行人,由委託人指定其所信賴之家族成員、親友託協議等名詞,以描述信託設定之目的及運作等或顧問擔任,扮演相當於我國信託法上所稱信託細節。22 當然,若是以遺囑成立信託,則得以遺監察人之角色,以監控受託人能依信託本旨給付囑信託來表達信託之內涵。信託利益或公平分配信託利益給受益人。就境外信託之成立方式及類型而言,主要應依設立信託所在國或司法管轄地區之信託法或信二、境外信託之特殊條款( 一 ) 信託保護者條款託實體法而定。因此,即使境外公司信託非以契約或觀諸英美信託實務,1980 年代開始出現委遺囑成立,而係以信託宣言之方式成立,若依設託人於信託契據或信託條款中訂定信託保護者條立信託所在國或司法管轄地區之信託法或信託實款,其設置目的主要在於安撫委託人將資產交付體法,承認宣言信託之效力,亦屬有效成立。受託人管理後之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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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稅收(1)百慕大。除百慕大居民外,不對海外公司或其股東征稅。海外公司可以向財政部申請,而且很可能會從百慕大財政部得到承諾,該承諾可以明確即使百幕大立法今後規定要根據利潤或所得、或根據資產、收益或增值計算徵稅,或以房地產或繼承遺產的性質徵稅,則2016 年3 月份以前,該等稅收不適用於海外公司及其經營活動,也不適用於該公司的股票、信用債務以及其它債務。該等稅收只適用於原居住於百慕大、手中握有該公司的股票、信用債務或其它債務的居民,或把土地租賃或出讓給公司的居民。(2)英屬維爾京群島不對國際商務公司或居住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境外的公司股東征稅。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對未來不徵稅不作擔保和保證。(3)開曼群島。開曼群島不對海外公司及其股東征稅。
至於信託契據之呈現方式,信託皆會設置信託保護者、保護者會議或信託執在境外公司信託通常會使用信託宣言、信託契約或信行人,由委託人指定其所信賴之家族成員、親友託協議等名詞,以描述信託設定之目的及運作等或顧問擔任,扮演相當於我國信託法上所稱信託細節。22 當然,若是以遺囑成立信託,則得以遺監察人之角色,以監控受託人能依信託本旨給付囑信託來表達信託之內涵。信託利益或公平分配信託利益給受益人。就境外信託之成立方式及類型而言,主要應依設立信託所在國或司法管轄地區之信託法或信二、境外信託之特殊條款( 一 ) 信託保護者條款託實體法而定。因此,即使境外公司信託非以契約或觀諸英美信託實務,1980 年代開始出現委遺囑成立,而係以信託宣言之方式成立,若依設託人於信託契據或信託條款中訂定信託保護者條立信託所在國或司法管轄地區之信託法或信託實款,其設置目的主要在於安撫委託人將資產交付體法,承認宣言信託之效力,亦屬有效成立。受託人管理後之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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