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實際操作才是瞭解翻譯最快的道路
一、中英之間文法相異中英文操作辭彙的特色本就不同,中文是isolated
language,沒有字的形態格式變化,主要靠語詞、順序、堆疊之間的邏輯關係來表達句子的涵義。相對的,英文有著豐富的形態變化,是最能反映現代性的語言。英文承載著大量的資訊,能夠有效地藉由嚴謹的結構、複雜的語法傳遞事情,從規範子句的主從關係便可見一斑。因此,無論在中翻英、或英翻中之時,都需要注意、甚至重新編排敘事和總結的順序,因為文法結構可以透露意義、與意義之間的關係。當遇到英文的長句子時,如同遇到筆劃多的中文,代表資訊的承載度非常高。這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將主詞、動詞抓出來,像剝柚子般一絲一縷地剖析,才能夠原汁原味的表現出最原始的意思。二、意譯-字面翻譯間的取捨
意義不存在於字裡行間,而是產生在關係、在差別當中。而這之間微妙的不同需要從文化中學習,在meaning與words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儘管想要找到完全對等是幾近不可能,但譯者仍需付出最大的努力,尋找最多的可能。翻譯牽扯到許多理論,例如翻譯的暴力、Politics of translation,但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實際操作才是瞭解翻譯最快的道路,這也是Jo在課堂上不斷強調的,而我們履行翻譯社宗旨。
出色的翻譯技巧和實際論文翻譯經驗。這點不必詳談了。嚴酷的競爭性筆譯考試的目的就是優中選優。能通過這種考試的基本上都是做過幾年筆譯的老手,而且經過短時間的在職培訓就能上手。4. 擁有廣博的知識面,同時在某些領域中有專長(specialization),知識面要既深又廣。i. 首先,一定要做「雜家」。 聯合國處理的問題極為龐雜,涉及人類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其範圍還在不斷擴展。新的概念、新的詞彙層出不窮。在聯合國做翻譯就像穿上了紅舞鞋,要不斷學習才能跟上形勢的發展。儘管紐約中文處有64名高素質的筆譯人員,但誰都不能只當「偏才」。一名筆譯一天中可能接觸各類文件。上午先做裁軍文件,中午又干安理會關於某維和特派團的決議草案,下午再做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文件。所以適應性要強;ii. 其次,要爭取做「專家」。所有的資深審校都必須至少有一個精通的領域(不論是國際法、裁軍、財務、審計還是人權)及多年翻譯該領域文件的經驗,要能夠處理該領域中最複雜、最敏感、技術性最強的文件,要能夠透過表面文字,吃透原文、把握細微之處,抓住並傳遞正確的信息。審校和資深審校的區別往往就在於對內容的把握程度。近年來招聘的人員中,相當比例的人員專業不是英語,而是法律、財經和國際金融。我們鼓勵所有員工在進入中文處後,要先做「雜家」,再結合自己的興趣、專業和特長,開發自己的專長。
3.1 本書說:翻譯是按「相等原則」把「原文」或「原作」變成「譯文」或「譯作」的行為或過程。「相等原則」(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既稱為「原則」,便表示那只是一個原本的 (original)、基楚的 (fundamental)、通盤的 (general)規則 (rule) 而已,在那「原則」之下可能會有例外或變動。確實,在「相等的原則」之下,翻譯並不是能讓原文和譯文完全相等,它通常是在相等中含有「不相等」的情形。例如,某人說 “I am well” 時,你把它翻成「我很好」或「我很健康」都對,都算相等。但中文「好」不一定指「健康」(well),也可能指人品「好」(good) 或 近況「好」(fine),而且中文「很」是「非常」(very) 的意思,不是 “am” (是) 的意思。所以,整體來說,「我很好」或「我很健康」在語意上是等於 “I am well”,但細節上並不完全相等。所以說,論文翻譯時,「完全相等是不可能的」(“Full equivalence is impossible”)。1 也就是因為這樣,奈達 (Eugene Nida) 在給翻譯下定義時才說:翻譯要的只是 “theclosest … equivalent” (最接近的相等)。3.2 不只是「意譯」只能求最按近的相等,「音譯」、「形譯」、和「境譯」也是一樣。把 “Newton” 譯成「牛頓」,只是發音接近而已,並不完全相同。把一首用英文字排成祭壇形狀的英詩,譯成一首用中文字排成祭壇形狀的中文詩,也不會形狀大小都完全一樣。把 “Good morning!” 譯成「早安!」,那是相同情境的說辭,但 “Good morning” 原本是「我祝你有個美好的上午」(I wish you a good morning) 的意思,不是「我祝你早上平安」的意思。3.3 「完全相」就是「同一」(identical)。譯文與原文同一,便是沒有翻譯。翻譯所要的「相等」,確實只是某層面或其方面雷同的「對應」(correspondence)。意譯、音譯、形譯、和境譯,當然是各自把焦點放在義、音、形、境的層面。一旦把原文變成譯文,兩者就只有在某層面或某些方面相等,絕對不是各層面與各方面完全相同。在某些對應點上很類似,往往在其他對應點上會很不一樣。例如,上頭所說的英文字 “well”,在語意和語法上很類似中文的「好」或「健康」,但在字形上和發音上就都很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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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不存在於字裡行間,而是產生在關係、在差別當中。而這之間微妙的不同需要從文化中學習,在meaning與words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儘管想要找到完全對等是幾近不可能,但譯者仍需付出最大的努力,尋找最多的可能。翻譯牽扯到許多理論,例如翻譯的暴力、Politics of translation,但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實際操作才是瞭解翻譯最快的道路,這也是Jo在課堂上不斷強調的,而我們履行翻譯社宗旨。
出色的翻譯技巧和實際論文翻譯經驗。這點不必詳談了。嚴酷的競爭性筆譯考試的目的就是優中選優。能通過這種考試的基本上都是做過幾年筆譯的老手,而且經過短時間的在職培訓就能上手。4. 擁有廣博的知識面,同時在某些領域中有專長(specialization),知識面要既深又廣。i. 首先,一定要做「雜家」。 聯合國處理的問題極為龐雜,涉及人類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其範圍還在不斷擴展。新的概念、新的詞彙層出不窮。在聯合國做翻譯就像穿上了紅舞鞋,要不斷學習才能跟上形勢的發展。儘管紐約中文處有64名高素質的筆譯人員,但誰都不能只當「偏才」。一名筆譯一天中可能接觸各類文件。上午先做裁軍文件,中午又干安理會關於某維和特派團的決議草案,下午再做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文件。所以適應性要強;ii. 其次,要爭取做「專家」。所有的資深審校都必須至少有一個精通的領域(不論是國際法、裁軍、財務、審計還是人權)及多年翻譯該領域文件的經驗,要能夠處理該領域中最複雜、最敏感、技術性最強的文件,要能夠透過表面文字,吃透原文、把握細微之處,抓住並傳遞正確的信息。審校和資深審校的區別往往就在於對內容的把握程度。近年來招聘的人員中,相當比例的人員專業不是英語,而是法律、財經和國際金融。我們鼓勵所有員工在進入中文處後,要先做「雜家」,再結合自己的興趣、專業和特長,開發自己的專長。
3.1 本書說:翻譯是按「相等原則」把「原文」或「原作」變成「譯文」或「譯作」的行為或過程。「相等原則」(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既稱為「原則」,便表示那只是一個原本的 (original)、基楚的 (fundamental)、通盤的 (general)規則 (rule) 而已,在那「原則」之下可能會有例外或變動。確實,在「相等的原則」之下,翻譯並不是能讓原文和譯文完全相等,它通常是在相等中含有「不相等」的情形。例如,某人說 “I am well” 時,你把它翻成「我很好」或「我很健康」都對,都算相等。但中文「好」不一定指「健康」(well),也可能指人品「好」(good) 或 近況「好」(fine),而且中文「很」是「非常」(very) 的意思,不是 “am” (是) 的意思。所以,整體來說,「我很好」或「我很健康」在語意上是等於 “I am well”,但細節上並不完全相等。所以說,論文翻譯時,「完全相等是不可能的」(“Full equivalence is impossible”)。1 也就是因為這樣,奈達 (Eugene Nida) 在給翻譯下定義時才說:翻譯要的只是 “theclosest … equivalent” (最接近的相等)。3.2 不只是「意譯」只能求最按近的相等,「音譯」、「形譯」、和「境譯」也是一樣。把 “Newton” 譯成「牛頓」,只是發音接近而已,並不完全相同。把一首用英文字排成祭壇形狀的英詩,譯成一首用中文字排成祭壇形狀的中文詩,也不會形狀大小都完全一樣。把 “Good morning!” 譯成「早安!」,那是相同情境的說辭,但 “Good morning” 原本是「我祝你有個美好的上午」(I wish you a good morning) 的意思,不是「我祝你早上平安」的意思。3.3 「完全相」就是「同一」(identical)。譯文與原文同一,便是沒有翻譯。翻譯所要的「相等」,確實只是某層面或其方面雷同的「對應」(correspondence)。意譯、音譯、形譯、和境譯,當然是各自把焦點放在義、音、形、境的層面。一旦把原文變成譯文,兩者就只有在某層面或某些方面相等,絕對不是各層面與各方面完全相同。在某些對應點上很類似,往往在其他對應點上會很不一樣。例如,上頭所說的英文字 “well”,在語意和語法上很類似中文的「好」或「健康」,但在字形上和發音上就都很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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