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對原文要「信」(忠實),而譯文本身也要「達」(通順)

翻譯的目標當然是:把原文/原作譯完而且譯好。是否「譯完」,很容易驗證。但什麼叫「譯好」呢?在華人的世界裡,只要談到論文翻譯,大家就經常會提到當初嚴復所說的「信、達、雅」。對嚴復而言,信、達、雅是翻譯的「三難」,也是三個「譯事楷模」。2 嚴復的話經過眾多的討論與爭論之後,我們發現:其實,信達雅除了是譯事的三難與三楷模之外,它也就是評判譯文的「標準」(criteria)、從事翻譯的「要求」(requirements)、針對翻譯的認可「條件」(conditions)、或考慮翻譯的「原則」(principles)。其實,它更是譯者想要達到的「目標」(goals)。32.5 但是,譯者想要達到的目標真的就是信、達、雅這三個嗎?從「原文」和「譯文」這兩個面向來看,我們當然可以說:譯文對原文要「信」(忠實),而譯文本身也要「達」(通順)。你總不可把原文加以扭曲、胡譯,也不能讓譯文唸起來不順,讀起來不通。因此,就如黃邦傑所說的,信與達確實是翻譯的「共同標準」與「最低標準」(223)。當奈達 (Nida) 說翻譯是要複製「最接近而且自然的相等 [訊息]」 (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t) 時,所謂「最接 近的相等」就是指「信」,所謂「自然的相等」就是指「達」。文句讀起來很順,含義想起來能通,那就是「自然」。
 


譯法流通廣了、流行久了就會固定下來成為「既成譯法」。所以,做論文翻譯,就必須謹慎,免得將不妥當的翻譯流傳下去。例如,影星歌星球星的ڊfansڋ,原先都意譯成「影迷、歌迷、球迷」,但目前卻流行把它音譯成「粉絲」。仔細想,ڊfansڋ確實是「迷戀者」的意思,但它跟粉、跟絲都沒有半點關係,況且ڊfansڋ是複數:照道理,ڊI am a movie fanڋ應音譯成「我是電影粉」而非「我是電影粉絲」(如果不想意譯成「我是電影迷」的話)。10.9 有些字詞雖然有既成的譯法,但那既成的譯法可能不妥或甚至於錯誤,這時那既成的譯法便不值得尊重,而這時譯者可能要自己新創譯法或接受他人較新較好的譯法,於是有所謂「依新不依舊」和「依好不依壞」的原則。例如,ڊcementڋ曾經被譯成「士敏土/洋灰」,現在則通常譯成「水泥」。3又如,「冬瓜」曾經被譯成ڊChinese watermelonڋ,現在則通常譯成ڊwhitegourdڋ。而「冬瓜茶」是不含茶的甜飲,所以不可誤譯成ڊwhite gourd teaڋ,倒可以譯成ڊڪsweetenedګwhite gourd drinkڋ。10.10 字詞有時要音譯,有時要意譯。我們的一般原則是:專有名詞要依音不依義,其他名詞則依義不依音。例如,Mr. Brown :布朗先生(非「棕色先生」)。春蘭夫人:Lady Chun-lan (非ڊLady Spring Orchidڋګ。toilet:化妝室(非「脫衣累特」)。電話:telephone (非ڊdin-farڋګ。不過,必要時這個原則也可以打破。你可以把ڊHe is an Edisonڋ譯成「他是個大發明家」,也可以把ڊyoghurtڋ譯成「優格」(而非「優酪乳」或「一種牛奶發酵所製的半固體食物」)。
 
 


別用中文邏輯學英文 中文寫作注重起承轉合,這是我們從小訓練到大的國文作文就看的出來,但是英文表達是非常順序與線性的,就是先講重點,其他細節用補語描述!所以如果你用中文的寫作思維去寫英文文章,出來的成品就會讓人覺得怪怪的!要避免這種錯誤,必須大量閱讀英文文章,習慣英文的寫作方法,再來大量的聽英文,去了解母語人士的表達邏輯,因為不同的語言,在表達上根本就不一樣! 別習慣逐字翻譯 看到一句英文你最常做的事是甚麼?一個字一個字翻成中文!但這絕對是不對的,不同的語言有著不同的邏輯,絕對沒有一個中文字就對應到另一個英文字這種事!這邊最好的例子就是電影或歌曲了,想想看,如果利用論文翻譯,就可以讓外國人理解五月天的「軋車」歌詞或周星馳的「唐伯虎點秋香」的台詞嗎?我想非常不容易!因為很多的文化或中文特有的意思是翻譯社翻不出來的!相反的,許多英文的字句也是無法原汁原味的轉換成中文,所以這邊要推薦大家,看見英文,直接用英文理解,了解句子,別再在腦中一個字一個字翻譯成中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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