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境外公司信託之成項則遺囑本身之成立及效力
是信託物權之移轉為信託契約之特別成立要件。」另參閱臺灣高等法院 98 年度家上字第 140 號
民事判決:「又契約信託行為須委託人以設立信託之意思,與受託人訂定契約,並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予受託人,
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要物行為。易言之,契約信託行為除須具備
意思表示等法律行為為一般成立要件外,尚須有標的物之財產權移轉及現實交付等處分行為,信託契約始能成立。是信託
物權之移轉為信託契約之特別成立要件。(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500 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為準據法。意思時,則採用「關係最切之原則」(「最密切( 二 ) 遺囑信託
牽連原則」),由法院依具體案情個別決定其應
若我國人民採用遺囑之方式成立信託,依涉
適用之法律,並在比較相關國家之利益及關係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60
條規定:「遺囑之成立後,以其中關係最切之法律為準據法,以兼顧當及效力,依成立時遺囑人之本國法。( 第 1 項
)事人之主觀期待與具體客觀情況之需求,而依關遺囑之撤回,依撤回時遺囑人之本國法。( 第 2係最切之法律為其準據法。48 由於境外公司信託之成
項 )」則遺囑本身之成立及效力,應以我國民法
立,通常會於信託契據中明文約定其應適用之準
作為準據法。亦即,應依我國民法所規定之遺囑
據法,故在法律適用上應採用「當事人意思自主
方式為之,始能有效成立。換言之,其所立之遺
原則」。
囑,應依民法第 1190 條至第 1195 條所規定之自其次,就物權行為而論,依 2010 年 5 月 26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
日修正公布 (2011 年 5 月 27 日施行 ) 之涉外民事
遺囑等五種方式為之,否則遺囑信託即為無效。
法律適用法第 38 條規定:「關於物權依物之所
( 三 ) 海牙信託公約所建立之法理原則
在地法。( 第 1 項 ) 關於以權利為標的之物權,
由於信託行為兼具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之性依權利之成立地法。( 第 2 項 ) 物之所在地如有質,解釋上尚難單純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20變更,其物權之取得、喪失或變更,依其原因事條或第 38 條規定 (2011 年 5 月 27 日以前為第 6實完成時物之所在地法。( 第 3 項 )
關於船舶之條或第 10 條 ) 定其準據法。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物權依船籍國法;航空器之物權,依登記國法。
因為很多時候,在國外直接辦會便宜很多 幾乎是國內代辦處的價格一半以上 但是相對的也對非常麻煩,基本上時差會是最討厭的一點 在所有熱門的境外公司選擇中,只有毛里希斯與台灣時差最近 只差了四個小時,其他都幾乎是與台灣日夜顛倒 再加上當地都是使用英文,所以相當不方便 更別說每年要繳年費,或是有要變更股東或是董事 或是想要近一步詢問之後的操作 之後的規劃,境外公司設立處不大會裡你這些東西的 所以最好還是可以找到一間 可以辦理境外公司一條龍服務的公司最好。 上面是堤外話,只是建議,下面針對您的問題回答 欲成立一間境外公司其實很簡單 只要準備一些基本資料 可是在選擇區域上就不那麼簡單了 首先要看您設立境外公司的目的 若是您是要減稅的話,可以選擇免稅天堂 像是 1.BVI英屬維京群島 這是最幾年最熱門的境外公司地點 不過名聲也不大好,因為使用者眾 所以大家都知道這是避稅天堂 再加上BVI因為是受到大眾壓力,已經將董事、股東資料揭露了 對想要保密的人來說,不大好用。 2.薩摩亞 薩摩亞是最近新興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也是免稅天堂,雖然大家都沒聽過,不過他是一個獨立國家喲。 薩摩亞不僅免稅,還與中國有邦交,所以要投資中國的話,很方便,在加上,薩摩亞是少數境外公司地點中,可以有中文公司名稱,中文公司章程的,對中文使用者超極方便。 3.毛里希斯 毛里希斯是免稅天堂,時差又與台灣僅差四小時,非常方便,在加上毛里希斯與中國有邦交,又與中國簽訂了一項協議,若是遇到天災人禍,或是其他詭異的原因,中國不可以沒收毛里希斯境外公司的財產,聽起來不錯吧。 4.貝里斯 貝里斯在美國的下方,位置有點遠,但是不錯的是,他也可以有中文名稱與中文章程,討厭的是,很多銀行不接受貝里斯的開戶。 5.汶萊 汶萊即使是免稅天堂,也有中文名稱,但是近年來,汶萊這個國家因為是回教國家,所以使用上不方便,911事件後,很多國家不願意與回教國家往來,美國也是其中之ㄧ。雖然汶萊原本是設立的良好地點,因為當地人非常有錢,沒有人會去坑你的境外公司,政局又穩定。 6.百慕達與開曼群島 這兩個地方是超優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只是設立費非常高昂,因此除非你是500大企業,否則不要設。 7.德拉瓦與內華達 這兩個都是美國的境外公司,要注意的是,這兩洲原本不是免稅天堂,但是不要再當地營業,就變成免稅的了,設立又相當方便,年費也少,建議可以用喲。不過要注意不要找美國人當股東或是董事,不然會被查稅。 以上是免稅的境外公司,又稱免稅天堂,是避稅的好幫手。 不過若是你是想要投資的話,可以考慮 1.與中國有邦交的國家。 2.有中文公司名稱的境外公司,這樣中國才看的懂。 3.最好可以是低稅地區,這樣投資獲利不用繳稅。4.沒有外匯管制的地方,這樣資金流動才方便。 如果你是為了其他原因設立境外公司的話 可以考慮簡單設立的國家 有一些國家對於境外公司要求非常嚴格 像是新加坡境外公司,會要求要新加坡當地的董事 非常麻煩,也不要找年費太高的公司,繳起來來非常恐怖呀 像是香港公司有17.5%的稅金,年費又高,還需一每年做年度申報、會計審計、稅務申報,公司若是放任不管被解散 以後過境香港還會被抓去關....這種境外公司就要多注意了。 若是你已經選擇好地點,那準備的東西就簡單了,只需 1.董事的資料,身分證與護照影本。 2.股東的資料,身分證與護照影本。 有些地區會要求盡職性審查文件,像是地址單據,證明股東的真實身分,像是汶萊地區... 3.訂立好資本額,通常100萬美元就夠用了,因為資金不用實際到位,可是要是要投資的話,建議資本額做高點。 其他要注意的地方 1.有沒有要開立公司戶,要是在台灣開的話 建議不要用貝里斯或是汶萊公司,不好開 要到國外開的話,像是香港,就不要有太多董事 因為董事要親自飛到香港去。 2.之後的投資問題,要設立辦事處,或是獨資企業 可是先選擇有利的設立地點 3.記得每年都要繳年費,不然境外公司會被註銷 有些地區如果不註銷的話,會有麻煩 有些地區則每年需一開會一次,或是每年都要稅務申報 非常麻煩,又要錢,如果能不用就選擇不要那麼麻煩的地點吧 4.要投資大陸之前,記得要先做投審會報備,到時候被罰錢不好玩。
若是一般民眾今年境外所得「不小心」已超過100萬元(含)以上的民眾,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張芷說,在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記得申報最低稅負。民眾最大的困擾是如何申報境外所得?境外基金總代理業者說,透過銀行買基金的投資人,銀行會提供清單。 據了解,近期稅捐單位已積極和各銀行接觸,銀行業者也表示,稅捐單位要求各銀行業者提供投資境外基金投資人的名單,尤其是在各銀行今年境外基金利得(以外幣計價的基金)已超過50萬元的名單,並要求各銀行配合在明年提供投資人申報境外所得的相關單據。年底贖回境外基金 要精算 雖然「海外所得要課稅」對一般投資人沒有影響,然而對今年已有人壽保險給付、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所得、私募基金所得、員工分紅配股等大筆所得進帳者,則要留意境外基金贖回金額以及時間,以免多繳稅。 舉例來說,王先生年所得淨額約340萬元,扣除一些扣除額,應納稅額為68萬元。假設王先生境外所得有101萬元,還有未上市股票買賣所得23萬元,員工分紅配股超過面額部份有300萬元。因此,基本稅額=(340萬+101萬+23萬+300萬-600萬)*20%=32.8萬元。由於王先生綜合所得稅已要繳交68萬元,縱然海外所得已有百萬元入帳,也不會增加王先生的所得稅。 假設王先生最近看到天然資源基金、東協基金都漲了不少,理專建議他先出場,因此,境外公司所得又多了200萬元的境外所得,依最低稅負制計算出來的稅額:(340萬+101萬+23萬+300萬+200萬元-600萬)*20%=72.8萬元,已高於原先的68萬元,所以,王先生須要繳72.8萬元,因此,「境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稅基之後,王先生今年反而要多交4.8萬元(72.8萬元-68萬元)的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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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時候,在國外直接辦會便宜很多 幾乎是國內代辦處的價格一半以上 但是相對的也對非常麻煩,基本上時差會是最討厭的一點 在所有熱門的境外公司選擇中,只有毛里希斯與台灣時差最近 只差了四個小時,其他都幾乎是與台灣日夜顛倒 再加上當地都是使用英文,所以相當不方便 更別說每年要繳年費,或是有要變更股東或是董事 或是想要近一步詢問之後的操作 之後的規劃,境外公司設立處不大會裡你這些東西的 所以最好還是可以找到一間 可以辦理境外公司一條龍服務的公司最好。 上面是堤外話,只是建議,下面針對您的問題回答 欲成立一間境外公司其實很簡單 只要準備一些基本資料 可是在選擇區域上就不那麼簡單了 首先要看您設立境外公司的目的 若是您是要減稅的話,可以選擇免稅天堂 像是 1.BVI英屬維京群島 這是最幾年最熱門的境外公司地點 不過名聲也不大好,因為使用者眾 所以大家都知道這是避稅天堂 再加上BVI因為是受到大眾壓力,已經將董事、股東資料揭露了 對想要保密的人來說,不大好用。 2.薩摩亞 薩摩亞是最近新興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也是免稅天堂,雖然大家都沒聽過,不過他是一個獨立國家喲。 薩摩亞不僅免稅,還與中國有邦交,所以要投資中國的話,很方便,在加上,薩摩亞是少數境外公司地點中,可以有中文公司名稱,中文公司章程的,對中文使用者超極方便。 3.毛里希斯 毛里希斯是免稅天堂,時差又與台灣僅差四小時,非常方便,在加上毛里希斯與中國有邦交,又與中國簽訂了一項協議,若是遇到天災人禍,或是其他詭異的原因,中國不可以沒收毛里希斯境外公司的財產,聽起來不錯吧。 4.貝里斯 貝里斯在美國的下方,位置有點遠,但是不錯的是,他也可以有中文名稱與中文章程,討厭的是,很多銀行不接受貝里斯的開戶。 5.汶萊 汶萊即使是免稅天堂,也有中文名稱,但是近年來,汶萊這個國家因為是回教國家,所以使用上不方便,911事件後,很多國家不願意與回教國家往來,美國也是其中之ㄧ。雖然汶萊原本是設立的良好地點,因為當地人非常有錢,沒有人會去坑你的境外公司,政局又穩定。 6.百慕達與開曼群島 這兩個地方是超優的境外公司設立地點,只是設立費非常高昂,因此除非你是500大企業,否則不要設。 7.德拉瓦與內華達 這兩個都是美國的境外公司,要注意的是,這兩洲原本不是免稅天堂,但是不要再當地營業,就變成免稅的了,設立又相當方便,年費也少,建議可以用喲。不過要注意不要找美國人當股東或是董事,不然會被查稅。 以上是免稅的境外公司,又稱免稅天堂,是避稅的好幫手。 不過若是你是想要投資的話,可以考慮 1.與中國有邦交的國家。 2.有中文公司名稱的境外公司,這樣中國才看的懂。 3.最好可以是低稅地區,這樣投資獲利不用繳稅。4.沒有外匯管制的地方,這樣資金流動才方便。 如果你是為了其他原因設立境外公司的話 可以考慮簡單設立的國家 有一些國家對於境外公司要求非常嚴格 像是新加坡境外公司,會要求要新加坡當地的董事 非常麻煩,也不要找年費太高的公司,繳起來來非常恐怖呀 像是香港公司有17.5%的稅金,年費又高,還需一每年做年度申報、會計審計、稅務申報,公司若是放任不管被解散 以後過境香港還會被抓去關....這種境外公司就要多注意了。 若是你已經選擇好地點,那準備的東西就簡單了,只需 1.董事的資料,身分證與護照影本。 2.股東的資料,身分證與護照影本。 有些地區會要求盡職性審查文件,像是地址單據,證明股東的真實身分,像是汶萊地區... 3.訂立好資本額,通常100萬美元就夠用了,因為資金不用實際到位,可是要是要投資的話,建議資本額做高點。 其他要注意的地方 1.有沒有要開立公司戶,要是在台灣開的話 建議不要用貝里斯或是汶萊公司,不好開 要到國外開的話,像是香港,就不要有太多董事 因為董事要親自飛到香港去。 2.之後的投資問題,要設立辦事處,或是獨資企業 可是先選擇有利的設立地點 3.記得每年都要繳年費,不然境外公司會被註銷 有些地區如果不註銷的話,會有麻煩 有些地區則每年需一開會一次,或是每年都要稅務申報 非常麻煩,又要錢,如果能不用就選擇不要那麼麻煩的地點吧 4.要投資大陸之前,記得要先做投審會報備,到時候被罰錢不好玩。
若是一般民眾今年境外所得「不小心」已超過100萬元(含)以上的民眾,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張芷說,在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記得申報最低稅負。民眾最大的困擾是如何申報境外所得?境外基金總代理業者說,透過銀行買基金的投資人,銀行會提供清單。 據了解,近期稅捐單位已積極和各銀行接觸,銀行業者也表示,稅捐單位要求各銀行業者提供投資境外基金投資人的名單,尤其是在各銀行今年境外基金利得(以外幣計價的基金)已超過50萬元的名單,並要求各銀行配合在明年提供投資人申報境外所得的相關單據。年底贖回境外基金 要精算 雖然「海外所得要課稅」對一般投資人沒有影響,然而對今年已有人壽保險給付、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所得、私募基金所得、員工分紅配股等大筆所得進帳者,則要留意境外基金贖回金額以及時間,以免多繳稅。 舉例來說,王先生年所得淨額約340萬元,扣除一些扣除額,應納稅額為68萬元。假設王先生境外所得有101萬元,還有未上市股票買賣所得23萬元,員工分紅配股超過面額部份有300萬元。因此,基本稅額=(340萬+101萬+23萬+300萬-600萬)*20%=32.8萬元。由於王先生綜合所得稅已要繳交68萬元,縱然海外所得已有百萬元入帳,也不會增加王先生的所得稅。 假設王先生最近看到天然資源基金、東協基金都漲了不少,理專建議他先出場,因此,境外公司所得又多了200萬元的境外所得,依最低稅負制計算出來的稅額:(340萬+101萬+23萬+300萬+200萬元-600萬)*20%=72.8萬元,已高於原先的68萬元,所以,王先生須要繳72.8萬元,因此,「境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稅基之後,王先生今年反而要多交4.8萬元(72.8萬元-68萬元)的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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