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和傳譯,根本就不是這麼簡單
其實,翻譯和傳譯,根本就不是這麼簡單。正如上文所說,兩種語言的掌握,只是翻譯社的翻譯工作必備的許多條件之一。而且,語言也只是工具而已。有了兩種語言的工具,也必須同時掌握雙語應用的能力和轉變的技巧,更須要有廣博的知識,對課題的揹景認識,高強的理解力,充分的常理和豐富的經驗。翻譯固然需要兩種語言,但懂得兩種語言,並不一定就懂得做翻譯。這是因為翻譯本身就是一門壆問,一種技巧。這種情形就如打高尒伕毬、彈鋼琴、和拉小提琴那樣。這些都須要用兩只手,就如翻譯需要用雙語那樣,但有了兩只手,不一定就會打高毬、彈鋼琴、拉提琴。這些都是必須用心認真去壆的功伕和掌握的技巧,而且還須要有天賦和興趣,更須努力,經常下瘔功鍛煉。
3.4 到底翻譯社翻譯時有多少層面要考慮讓它「最接近」呢?在奈達給翻譯所下的定義中,他說了「先在含義方面,次在風格方面」這句話。依他的看法,譯文要在含義與風格兩方面相等於原文。奈達所說的「含義」(meaning) 當然指字詞語句的含義,而他所說的「風格」(style) 應該是指字詞語句表現含義的樣子或方式。兩者實際上就是「內容與形式」 (content and form) 或「內容與表現」 (content and expression) 的區別。我們可以說:一在語意的層面(semantic level),一在語意之外的其他層面,也就是一為裡,一為表。當貝爾 (Roger T. Bell) 把翻譯的「相等」(equivalence) 區分為「語意的」(semantic)和「風格的」(stylistic) 兩方面時 (6),同樣是這個意思。3.5 任何語言的字詞語句當然都有含義。翻譯時,在相等原則之下,就是要讓原文之字詞語句的含義跟譯文之字詞語句的含義相等。不過,字詞語句除了有本身的「含義」(meaning) 之外,也有使用在某種場合所產生的「用意」(significance)。2 例如,當甲跟乙說 “I am well” 時,他的話不僅有「我很好」的含義,也可能另有「我身體健康,你可以放心」的用意。翻譯時,在語意方面,要力求相等的應該包括「含義」和「用意」。原則上,譯文既不可模糊或扭曲原文的含義,也不可模糊或扭曲原文的用意。例如,把 “I am well”譯成「我還健在」 (表示「我還沒死,你不用有任何居心」),這就很可能扭曲了原文的含義與用意。3.6 含義 (meaning) 和用意 (significance) 合起來就是「意義」(sense),中文有時把它簡稱為「意」,有時簡稱為「義」。通常,譯文的第一項任務確實是要把原文的意義 (含義和用意) 相等的表現出來。可是,在一些特殊場合,含義可能不是第一考量,甚且可能不必考量。例如,在翻 “Ah!” 為「啊!」時,你可能先考慮講話的情境、語音,再考慮「表示感嘆」的用意,而不會想到“Ah” 的含義。在翻 “Shakespeare” 為「莎士比亞」時,你可能只考慮到語音,而不考慮其含義 (「搖矛」),也不會想到那姓名帶有任何用意。
我們先談談社區口譯或商務口譯,這種『非國際會議口譯』工作內容可說五花八門,在台灣很多人稱這樣的工作為 陪同 (隨行) 口譯 或簡單性質的商務 (企業內) 口譯。如果僅是簡單的陪同,不涉及某一專業領域或商務談判,口譯員只要能熟練掌握日常英語的聽說就可以了,例如我的大學部學生就曾跟我說,本地翻譯社給他們的隨行口譯薪資是一小時台幣三百元,但大多同學還是非常躍躍欲試,其實只要注意自身安全,抱著累積經驗的兼訓練外語能力的心態去兼差,這樣低壓力的口譯工作其實也滿有趣的。 相對而言,我的一位研究所學弟主要以筆譯為生,長期從事國外遊戲軟體在地化翻譯,有次臨危受命擔任外國一家大型電玩業者來參訪的隨行口譯員,因為他對於專業術語和業界最新動態十分了解,他的薪資可以講到一小時四千元,外國廠商也覺得十分合理,一次就包下他七天的工作時間。說了這麼多,我想講的重點是- 『非國際會議口譯』工作內容與薪資波動範圍真的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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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到底翻譯社翻譯時有多少層面要考慮讓它「最接近」呢?在奈達給翻譯所下的定義中,他說了「先在含義方面,次在風格方面」這句話。依他的看法,譯文要在含義與風格兩方面相等於原文。奈達所說的「含義」(meaning) 當然指字詞語句的含義,而他所說的「風格」(style) 應該是指字詞語句表現含義的樣子或方式。兩者實際上就是「內容與形式」 (content and form) 或「內容與表現」 (content and expression) 的區別。我們可以說:一在語意的層面(semantic level),一在語意之外的其他層面,也就是一為裡,一為表。當貝爾 (Roger T. Bell) 把翻譯的「相等」(equivalence) 區分為「語意的」(semantic)和「風格的」(stylistic) 兩方面時 (6),同樣是這個意思。3.5 任何語言的字詞語句當然都有含義。翻譯時,在相等原則之下,就是要讓原文之字詞語句的含義跟譯文之字詞語句的含義相等。不過,字詞語句除了有本身的「含義」(meaning) 之外,也有使用在某種場合所產生的「用意」(significance)。2 例如,當甲跟乙說 “I am well” 時,他的話不僅有「我很好」的含義,也可能另有「我身體健康,你可以放心」的用意。翻譯時,在語意方面,要力求相等的應該包括「含義」和「用意」。原則上,譯文既不可模糊或扭曲原文的含義,也不可模糊或扭曲原文的用意。例如,把 “I am well”譯成「我還健在」 (表示「我還沒死,你不用有任何居心」),這就很可能扭曲了原文的含義與用意。3.6 含義 (meaning) 和用意 (significance) 合起來就是「意義」(sense),中文有時把它簡稱為「意」,有時簡稱為「義」。通常,譯文的第一項任務確實是要把原文的意義 (含義和用意) 相等的表現出來。可是,在一些特殊場合,含義可能不是第一考量,甚且可能不必考量。例如,在翻 “Ah!” 為「啊!」時,你可能先考慮講話的情境、語音,再考慮「表示感嘆」的用意,而不會想到“Ah” 的含義。在翻 “Shakespeare” 為「莎士比亞」時,你可能只考慮到語音,而不考慮其含義 (「搖矛」),也不會想到那姓名帶有任何用意。
我們先談談社區口譯或商務口譯,這種『非國際會議口譯』工作內容可說五花八門,在台灣很多人稱這樣的工作為 陪同 (隨行) 口譯 或簡單性質的商務 (企業內) 口譯。如果僅是簡單的陪同,不涉及某一專業領域或商務談判,口譯員只要能熟練掌握日常英語的聽說就可以了,例如我的大學部學生就曾跟我說,本地翻譯社給他們的隨行口譯薪資是一小時台幣三百元,但大多同學還是非常躍躍欲試,其實只要注意自身安全,抱著累積經驗的兼訓練外語能力的心態去兼差,這樣低壓力的口譯工作其實也滿有趣的。 相對而言,我的一位研究所學弟主要以筆譯為生,長期從事國外遊戲軟體在地化翻譯,有次臨危受命擔任外國一家大型電玩業者來參訪的隨行口譯員,因為他對於專業術語和業界最新動態十分了解,他的薪資可以講到一小時四千元,外國廠商也覺得十分合理,一次就包下他七天的工作時間。說了這麼多,我想講的重點是- 『非國際會議口譯』工作內容與薪資波動範圍真的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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